当前位置: 首页 > 城乡规划师 > 城乡规划师备考资料 > 城市规划师复习资料: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城市规划师复习资料: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3.0.1条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第3.0.2条 分片布局的城市应先按本标准第3.0.1条的规定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第3.0.3条 城市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第3.0.4条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分区规划用地应采用五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第3.0.5条 城市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数字统计精确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一万分之一图纸应取正整数,五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一位数,二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3.0.6条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三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城乡规划师资格查询

城乡规划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城乡规划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城乡规划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