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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辅导: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要求

更新时间:2010-07-22 12:55:4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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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要求

  1 需求层次理论

  1954年,美国社会学家马斯洛(A.Maslow)在《动机与个性》中提出了“需求层次”学说:

  1)需求金字塔构成模型

  2)人的需求的产生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

  2 规划设计要求

  2-1 方便

  利用规划手段,使设施配置和空间布局在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生理承受范围之内。

  1)配建要求:居住(小)区中与人口规模对应,并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时投入使用的服务设施的多少。配建水平通常以千人指标计算。

  2)千人指标

  千人总指标:指每千名居民拥有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千人分类指标:指每千名居民拥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千人(分项)指标:指每千名居民拥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2-2 舒适

  在满足“方便”的条件下,功能适宜、设计合理、绿化良好、施工精良,从而使使用者在生理和心理上具有舒适感。

  1)居住密度:单位面积上居民和住宅的密集程度,可用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建筑面积密度等指标表示。

  2)人均用地:总用地/总人口

  3)人均公共绿地:公共绿地/总人口

  4)各类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与设施标准

  2-3 卫生

  通过有效防治,保证室外绿地与活动场地的采光、通风、日照条件良好。

  2-4 安全

  对防止火灾、地震、交通安全的考虑,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犯罪何保证人身安全。

  2-5 美观

  3 设计总体原则

  3-1 社区发展原则

  1)适宜居住

  2)识别与归属

  3-2 生态优化原则

  采取积极的规划设计手段,合理利用环境条件和先进的技术,营造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方便生活的生态型住宅区。

  3-3 共享社区原则

  1)共享设施

  2)共享服务

  3)共享环境

  4)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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