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考前总结之《管理与法规》(34)
更新时间:2010-09-01 09:32:57
来源:|0
浏览
收藏
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第一节公共行政基本知识
一、公共行政基本概念
1.公共行政的概念
2.公共行政的范围
基本公共产品领域
公共领域
混合公共产品领域
3.公共行政的作用主要:
1)导向作用
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作用。
2)管制作用
社会性管制:维持社会公平稳定、保证收人分配的公平、消除社会歧视等
经济性管制:维持宏观经济稳定、保持宏观经济关系的协调、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等
3)服务作用
4)扶助作用
二、公共行政的主体和客体
1.公共行政的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
2.公共行政的客体
国家事务:全国性统一的行政事务
共同事务:涉及区域较广、涉及利益集团较多、跨行政区域、需要
公共事务 多方面协调的事务
地方事务:地方性的行政事务
公民事务:涉及公民个人权利的事务
3.公共行政的主要责任: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
4.政府公共产品体系的构成:
(1)经济类公共产品
(2)政治类公共产品
(3)社会类公共产品
(4)科技、教育与文化类公共产品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双十一钜惠:全年底价,城乡规划师课程8折起2023-10-27
-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023-09-11
- 备考指导: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复习考点2023-07-31
- 2022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免费资料2022-06-30
- 2022年城乡规划实务资料下载2022-06-29
- 2022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实务免费资料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资料下载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免费资料2022-06-27
- 2022年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