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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相关知识辅导-住宅小区规划审批

更新时间:2010-11-23 14:32:2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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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办理程序

  对住宅小区规划应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划管理的法规实施统一管理,并依次办理各种手续。坚持小区规划审批办理程序能够更好地实施住宅小区规划,推动住宅产业的发展,为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服务。住宅小区规划管理程序的繁简取决于城市的大小及城市专业管理部门设置的多少,建设项目的大小难易等。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虽有相同的原则性要求,但具体规划审批程序的复杂程度也有所不同。目前,较典型的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办理程序为: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告;

  2.规划管理部门立项并核发工程选址意见书;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小区规划设计并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经各有关部门审核小区内建设工程图纸,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各有关部门核准全部税费和施工许可证;

  6.施工放线验线;

  7.施工监督;

  8.工程验收;

  9.竣工图归档。

  总的来说住宅小区规划审批管理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内容,首先小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其次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包括建筑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

  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是小区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其任务是使小区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规划实施管理的要求。

  1.我国建设用地管理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土地使用的规划管理;

  (2)地政地籍管理;

  (3)土地开发经营管理。

  2.三个部分虽分属于三个主管部门即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三者关系有待协调,但却是相互联系的。住宅小区内各项建设的土地使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服从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在小区用地规划审批管理上的衔接在于:建设用地单位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选址。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征用、划拨和发放土地使用手续。小区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或征用集体所有制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时,要由城市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统一向规划部门办理申请,取得规划批件后,向房地产和土地部门申请动迁、划拨和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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