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城市规划实务第四部分: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管理5
更新时间:2011-07-26 15:26:03
来源:|0
浏览
收藏
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第四部分: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管理$lesson$
实例五
某中学有两个校址,一处位于城市中心区,占地4000平方米;另一处位于中心区外围,占地8000平方米。根据国家规范,两处均不满足中、小学用地标准。因此,教育部门拟对两处用地进行合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市政府批准,将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土地出让,开发公共设施项目,用置换来的资金在中心区外围校址旁边征用一块用地,建设一座标准中学。
评析
将位于城市中心区的校址用地改变使用性质,不仅是合理的,而且应该予以积极支持。因为根据规划法的要求,市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一个中学有两处校址,且规模都不符合标准是不合理的。市政府应该对不合理的用地进行调整。使城市功能更加合理。
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前招生简章 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确定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双十一钜惠:全年底价,城乡规划师课程8折起2023-10-27
-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023-09-11
- 备考指导: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复习考点2023-07-31
- 2022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免费资料2022-06-30
- 2022年城乡规划实务资料下载2022-06-29
- 2022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实务免费资料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资料下载2022-06-28
- 2022年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免费资料2022-06-27
- 2022年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