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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市规划原理精选4

更新时间:2013-01-23 13:23:2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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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规划原理考点辅导

  第四章

  城市用地的概念: 城市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和功能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如城市的工厂、住宅、公园等城市设施的建筑活动,都要由土地来承载,而且各类功能用途的土地经过规划配置,使之具有城市整体而有机的运营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

  水文地质条件:它指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含水层厚度、矿化度、硬度、水温以及动态条件。

  风象:风对城市规划与建设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如防风、通风、工程的抗风设计等。

  某城市地区累年风向频率、平均风速图 P书73页

  工业与居住用地典型布置图式见书74页。

  城市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适用性评定:是对土地的自然环境,按照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需要,进行土地使用的功能和工程的适宜程度,以及城市建设的经济性与可行性的评估。其作用是为城市用地选择和用地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用地评定的分类:(1)一类用地:一类用地即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具有地形平坦、规整、坡度适宜,地质条件良好,没有被洪水淹没危险,自然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等特点,是能适应城市各项设施的建设要求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不需或只需稍加简单的工程准备措施,就可以进行修建。其具体要求是:(a)地形坡度在10%以下,符合各项建设用地的要求;

  (b)土质能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的要求;(c)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

  (d)没有被百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危险;(e)没有沼泽现象或采到简单的工程措施即可排除地面积水的地段;

  (f)没有冲沟、滑坡、崩塌、岩溶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地段。

  (2)二类用地:二类用地即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由于受某种或某几种不利条件的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其条件后,才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对城市设施或工程项目的布置有一定的限制。

  其具体情况是:

  (a)土质较差,在修建建筑物时,地基需要采取人工加固措施;(b)地下水位距地表面的深度较浅,修建建筑物里,需降低地下水位或采取排水措施;

  (c)属洪水轻度淹没区,淹没深度不超过1~1.5米,需采取防洪措施;(d)地形坡度较大,修建建筑物时,除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外,还需动用较大土石方工程;(e)地表面有较严重的积水现象,需要采取专门的工程准备措施加以改善;

  (f)有轻微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需要采取一定工程准备措施等。

  (3)三类用地:三类用地即不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说来用地条件极差,其具体情况是:

  (a)地基承载力小于60千帕和厚度在2米以上的泥炭层或流砂层的土壤,需要采取很复杂的人工地基和加固措施才能修建;

  (b)地形坡度超过20%以上,布置建筑物很困难;

  (c)经常被洪水淹没,且淹没深度超过1.5米;(d)有严重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若采取防治措施需花费很大工程量和工程费用;

  (e)农业生产价值很高的丰产农田,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埋藏,属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段,存在其他永久性设施和军事设施等。

  城市用地的选择P81 用地选择的原则

  居住用地的选择要考虑以下几方面要求:(简答题)

  1. 选择自然环境优良的地区,有着适于建筑的地形与工程地质条件,避免易受洪水、地震灾害,和滑坡、沼泽、风口等不良条件的地区。在丘陵地区,宜选用向阳、通风的坡面。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接近水面和风景优美的环境。

  2. 居住用地的选择应与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及其就业区与商业中心等功能地域,协调相对关系,以减少居住――工作、居住――消费的出行距离与时间。

  3. 居住用地选择要十分注重用地自身及用地周边的环境污染影响。在接近工业区时,要选择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并按环保等法规规定间隔有必要的防护距离,为营造卫生、安宁的居住生活空间提供环境保证。

  4. 居住用地选择应有适宜的规模与用地形状,俾以合理地组织居住生活,和经济有效地配置公共服务实施等。合宜的用地形状将有利于居住区的空间组织和建设工程经济。

  5.在城市外围选择居住用地,要考虑与现有城区的功能结构关系,利用旧城区公共设施、就业设施,有利于密切新区与旧区的关系,节省居住区建设的初期投资。

  6. 居住区用地选择要结合房产市场的需求趋向,考虑建设的可行性与效益。

  7. 居住用地选择要注意留有余地。在居住用地与产业用地相配合一体安排时,要考虑相互发展的趋向与需要,如产业有一定发展潜力与可能时,居住用地应有相应的发展安排与空间准备。

  工业用地的具体要求有如下几个方面:(简答或论述)

  1. 用地的形状和规模:工业用地要求的形状与规模,不仅因生产类别不同而不同,且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与建筑层数有关。

  2. 地形要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业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适应。利用重力运输的水泥厂、选矿厂应设于山坡地,对安全距离要求很高的厂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带,有铁路运输时应满足线路铺设要求。

  3.水源要求:安排工业项目时注意工业与农业用水的协调平衡。水源条件对工业用地的选址往往起决定作用。

  4.能源要求:安排工业区必须有可靠的能源供应,否则无法引入相应工业投资项目。

  5.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水文要求:工业用地不应选在7级和7级以上的地震区;土壤的耐压强度一般不小于1.5kg/cm;山地城市的工业用地应特别注意,不要选址于滑坡、断层、岩溶或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段。

  工业用地的地下水位最好是低于厂房的基础,并能满足地下工程的要求;地下水的水质要求不致对混凝土产生腐蚀作用。

  6. 工业的特殊要求:某些工业对气压、湿度、空气含尘量、防磁、防电磁波等有特殊要求,应在布置时予以满足。某些工业对地基、土壤以及防爆、防火等有特殊要求时,也应在布置时予以满足。

  7.其他要求:工业用地应避开以下地区:军事用地、水力枢纽、大桥等战略目标;有用的矿物蕴藏地区和采空区;文物古迹埋藏地区以及生态保护与风景旅游区;埋有地下设备的地区。

  公共设施分布规划要考虑以下方面:

  1. 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地配置 2.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3.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

  4.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

  5.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

  6.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

  7.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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