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城乡规划师 > 城乡规划师备考资料 > 2013年城市规划实务重点内容9

2013年城市规划实务重点内容9

更新时间:2013-03-19 08:51:3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城市规划师实务

规划原理规划相关知识规划管理与法规规划实务 

  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1.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行使公共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行为主体,即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2)行为的客体,即行政管理的对象,就是行政行为所指向的相对方;

  3)行为的内容,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实现的管理任务;

  4)行为的形式,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5)行为结果,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定要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编辑推荐:2013年城市规划师VIP套餐 抢先热招

           2012年城市规划师成绩查询汇总专题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城乡规划师资格查询

城乡规划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城乡规划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城乡规划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