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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公务员享有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9-10-15 10:49:5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20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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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公务员考试来说,备考无疑是关键的,因为不论是国考还是省考,竞争都很激烈,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复习去理解、掌握、巩固各类与公务员考试密切相关的知识。有意愿报考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请认真查看小编分享的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公务员享有的权利。

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呢?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可能是今年公考的考点哦。了解一下,增加常识知识的储备!

No.1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公务员法第15条中,对公务员的权利,首要规定的就是:公务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作条件。比如,获得办公所必需的办公室、电脑、办公桌、办公椅、文具,等等。

No.2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公务员权利的第2条,对于公务员非常关键。根据这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务员不能被免职或辞退,这也是公务员被称为铁饭碗的最好印证。在企业工作,如果你的工作让老板不满意,老板想要你走人,是分分钟的事,有时甚至都不需要什么理由。但是,在公务员机关,公务员任职受到法定保障。哪怕一名公务员不被领导待见,领导也没有办法随便让他走人。

No.3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只要是干工作,就有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但是,对公务员而言,他们不仅有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还有享受福利和保险的待遇。如果是去企业找工作,有时还可能被拖欠工资,但是,在公务员行业,基本上不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与此同时,很多企业都不给员工买保险,但是,在公务员行业,人人有保险,且都按期足额缴纳。

No.4

参加培训

每年,公务员机关都会组织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提升公务员的能力素质。因此,在公务员队伍中,如果你积极上进,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都会得到不断提高。

No.5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对于上级和领导提出批评建议,也属于公务员的权利之一,但实际上,这1条在机关工作实际中,实用性相对较低,一般情况下,作为下级,很少有胆子对上级提出批评建议。

No.6

提出申诉和控告

如果公务员在机关工作中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这一条款的存在,保障了公务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No.7

申请辞职

辞职也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当然,在公务员机关,申请辞职还要满足相应条件。如果一部分职位对于公务员的服务年限有要求,尤其是一部分涉及保密要求的职位,必须服务满相应年限才可以申请辞职。

No.8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这个条款属于是兜底条款,公务员的权利主要看前7条。

以上8个条款,你认为哪几条对于公务员而言更重要呢?

以上就是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公务员享有的权利的全部内容。离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越来越近了,大家要加油啊。备考的小伙伴们在紧张的复习过程中不仅要注意各方面知识的夯实巩固,也要及时关注自己所考省份的各种资讯,做到对公考有个全面系统的了解,这样方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呀,环球网校会一直陪伴大家一路成“公”。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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