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每日一练 > 202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题(3月23日)

202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题(3月23日)

更新时间:2020-03-23 15:18:0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5收藏5

地方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依据以往考情,202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竞争压力依然很大,建议各位意向考生提前准备,疫情期间为帮助各位考生熟悉知识尽早备考,环球网校小编根据历年来安徽公务员考试内容,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安徽公务员笔试行测练习题,希望各位考生认真做题,提前复习。

202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题:

1.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了无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为10周岁以下

B.《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确定了审判官员的回避制度

C.在人民法院审判期间,被告人甲死亡,同时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经能够确认甲无罪。最后法院判决宣告甲无罪

D.在我国,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

2. 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A.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打碎了车窗玻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甲持枪闯进某单位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里装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甲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温馨提示:点击下页可查看202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3月23日)练习题答案。2020年安徽公务员省考公告暂未发布,具体考试时间还不确定,建议各位考生使用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在2020年安徽省考笔试时间确定时获得短信通知,提醒大家做好冲刺复习准备。

1.【答案】A。解析:《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A项错误。《唐六典》规定:“凡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也就是说,若承审官与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准许更换承审官。《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确定了审判官员的回避制度,当时称为“换推”。故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故C项正确。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故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

2.【答案】B。解析: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选项中,甲将乙抓住已经阻止了犯罪行为的发生,此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不属于正当防卫。B选项中,盗窃行为正在实施,乙的同事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阻止了犯罪行为,且实施手段适当,构成正当防卫。C选项中,甲故意引诱乙实施犯罪行为,再进行“防卫”,属于防卫挑拨,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D选项中,正当防卫要求犯罪行为正在实施,且防卫手段与犯罪手段基本相当。题干中,甲在事后偷偷将乙打倒并夺走其财物的行为,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故本题答案选B。

以上是202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题(3月23日)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考生。温馨提示:为及时获知202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信息,推荐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尽早获得通知。同时,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取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

分享到: 编辑:limingjuan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地方公务员资格查询

地方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地方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