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工作的通知
编辑推荐:2021年贵州二级建筑师报名信息汇总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做好贵州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1年贵州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20日--3月25日16:00;
2021年贵州二级建筑师资格审核时间:3月22日9:00--3月26日16:00;
2021年贵州二级建筑师考试缴费时间:3月22日9:00--3月29日16:00;
2021年贵州二级建筑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0日9:00--5月14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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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1)4号)要求,为了做好2021年度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每八年为一个滚动周期,考生须在连续八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职业资格;二级注册建筑师每四年为一个滚动周期,考生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职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0日—3月25 日 16:00
2.现场核查时间
2021年3月22日上午9: 00—3月26日16:00
3.缴费时间
2021年3月22日上午9: 00—3月29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10日上午9: 00—5月14日16:00
5.考试时间
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15、16日、22日、23日举行,详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2)。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和《2021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3.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同时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贵州省户口簿(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连续交纳社保证明,方能报考;
(4)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无社保但在贵州居住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方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核查
(1)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 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 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国家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资格核查方式
①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查。所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②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报名确认24小时后,“资格核查”项仍处于黄色状态的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现场核查,应提交的现场核查材料详见《现场资格核查资料清单》(附件3)。
3.缴纳考试费
报考人员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 cn)”查询,“资格核查”项显示为绿色的,即为核查通过。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缴费日期截止前进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保管好缴费订单号,订单号是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唯一凭据。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未缴费前,已完成资格核查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须报考人员本人向资格审核单位申请,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取消相关状态后由报考人员自行修改,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查;
2.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缴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试要求
详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4)及准考证《考生须知》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
(二)发票开具时间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2日-31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9室开具。
七、考场设置
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信息,及时登录查询。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zfcxjst.gui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咨询电话
0851-85360006。
附件: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2.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3.现场资格核查资料清单
4.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贵州备往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癸保障厅
2021年3月18日
附件详细内容请翻页查看
附件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包括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包括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2: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3:现场资格核查资料清单
附件3-1:一级注册建筑师工作经历证明
注意:
1、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年限(单元数量)满足报考条件即可,无需出具所有工作经历。若本人因工作单位变动,需累计计算多家单位工作经历的,则应出具对应工作经历的多家单位证明。
2、本证明手写或打印均可,涂改无效。
附件3-2:二级注册建筑师工作经历证明
注意:
1、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年限(单元数量)满足报考条件即可,无需出具所有工作经历。若本人因工作单位变动,需累计计算多家单位工作经历的,则应出具对应工作经历的多家单位证明。
2、本证明手写或打印均可,涂改无效。
附件4: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 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 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绘制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答题卡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贵州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工作的通知。准备报名参加2021年二级建筑师考试的同学,请抓紧时间复习备考!小编收集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筑师考试大纲、教材变动、报考指南、各科目模拟试题、复习指导、高频考点、历年真题等备考资料,点击下方按钮即可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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