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设计前期场地与建筑设计讲义(十四)
第三节 场地设计总平面布局
一、场地设计总平面要点
1.场地设计总平面应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为依据。
2.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使用要求注重节地、节能、节约水资源,以适应建设发展的需要。
3.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用地自然地形、周围环境、地域文脉、建筑环境,因地制宜地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并力求新意、有特色。
4.场地总平面设计应崇尚自然,保持自然植被、自然水域、水系、自然景观,保护生态环境。
5.场地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路网结构清晰,人流、车流有序,并对建筑群体、竖向、道路、环境景观、管线设计进行综合考虑,统筹兼顾。
6.场地内建筑物布置应按其不同功能争取最好的朝向和自然通风。满足防火和卫生要求。居住建筑、学校教学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医疗、科研实验室等需要安静的建筑环境,应避免噪声干扰。
7.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性质满足其室外场地及环境设计的要求,应分区明确,做到集散人、车交通组织流线合理。
(1)小学校、幼儿园和住宅之间应有便利安全的人行系统。学校、幼儿园大门不应开向城市交通干道。其人口和城市道路之间应有10m以上的缓冲距离,以便于临时停车及人员集散。
(2)商业服务等项目宜集中布置,以便于形成规模,便于使用管理。
(3)供电、供气、供热等设施应靠近其主要服务对象或位于负荷中心。锅炉房宜设在下风向。
8,建筑物退后用地红线和退后道路红线的距离应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执行。
9.规划总平面布局如需考虑远期发展时,必须考虑结合近期使用,以达到技术、经济上的合理性。
10.总平面设计应考虑采取安全及防灾(防洪、防海潮、防震、防滑坡等)措施。
11.总平面建、构筑物定位应以测量地形图坐标定位。其中建筑物以轴线定位,有弧线的建筑物应标注圆心坐标及半径。道路、管线以中心线定位。如以相对尺寸定位时,建筑物以外墙面之间的距离尺寸标注。
二、使用功能设计要求
使用功能要求的满足是指在对建设项目的性质、项目规模及构成要求;建设场地自然条件;历史人文特点;建设单位要求等四条具体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总平面功能分区布局。民用建筑往往以图解的方式分析建设项目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工业建筑以生产工艺流程要求构成平面功能分区布局(不加详述)。两类不同性质的建筑功能表达各具特色。
从上述不同建筑项目的功能关系中可以看出其组成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与次序。均应从场地环境质量要求角度去考虑。如闹与静,集中与分散,开放与封闭等,他存在于多种形式的建筑组合统一体中,应选择最适合使用的功能与场地总评面布局。
居住区场地布局;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分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三类:
1,居住区规模。容纳3万至5万人口,以城市干道围合,配建一整套教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小区规模。容纳1万至1。5万人口,以居住区级道路围合,配建一套能满足小区自身基本物质与文化生活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组团规模。容纳1000至3000人口,以小区级道路围合,配建有居民基本物质与文化生活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由若干小区组成,小区又由若干组团组成。居住区结构组成关系可按三级,也可按两级。
4,住宅群体组合。有成组成团式、成街成坊式、整体式组合三类。
5,居住区公建配置内容要与规划结构相吻合,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8类,居住区级公建服务半径800―1000m;小区级公建服务半径400―500m;组团级公建服务半径150―200m;
6,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20m;小区路面宽6~9m,组团路面宽3~5m;宅间路2。5m。小区干道至少有两个出入口,两方向外围路相联。路与干路交角不宜小于75度,以利于消防车通行。为方便残疾人通行,应设无障碍通道。小区尽端设12m×12m回车场。
7,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如下表:
道路级别
与建、构筑物关系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处入口高层5
多层33
32
12
有出入口――52.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
多层22
21.5
1.5
围墙面向道路1.51.51.5
8,居住区绿化分级。依据规划结构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多级公共绿地,采用集中、分散,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绿化宜采用开放式,并尽量与小区老年及青少年活动场地相结合。
综上所述,公建与居住区的使用内容和具体功能要求已经说明了公建与居住区场地布局的设计难度。在场地设计中,如何按照二者的功能要求,对其进行合理布局,是设计前期工作的关键。
三、功能分区与交通组织
从场地自然条件中,因地制宜地寻找利用和改造土地的潜力;从场地环境条件中,化弊为利地处理和协调空间环境;从场地现有设施中,因势利导地组织和优化管网场地。尽管有了一个完美的使用功能的设想,仍会因场地环境的不同产生影响。为此有必要将性质相近的使用功能集中,重新调整总图的功能分区以适应场地。在重新调整总图的功能分区的同时,应注意经济合理地选定道路系统和确定地下管线定位,以达到合理的交通组织。
(一)交通组织
它是建设项目各组成功能部分之间有机联系的骨架。交通组织要清晰,符合使用规律,交通流线避免干扰和冲突,要符合交通运输方式自身的技术要求,如宽度、坡度、回转半径等。其有关道路知识在后面一节专述。
1.交通流量的安排。将出入口设在交通流量大、靠近外部主要交通道路口部附近,使之线路短捷。大量人、车、货流运行的线路,应不影响其他区段的正常活动。入口避免设于高差大的地形路段。避免垂直交通不便。
2.车行系统。避免过境或外部车导入;注意不要与人行系统交叉重叠;在集中人流活动地,禁止车流行驶;非机动车宜有专线。
3.大量人流集散的地段和建筑。通过步行道或广场组织人流交通,如火车站、展览馆的人流活动有一定规律,可将入口和出口分开,人流按一定方向疏导。在商业、影剧院、文体场馆的集中时间长短不一,应考虑最大人流的出入口宽度、广场和停车场面积。交通干道车流要专线顺畅,以缩短人流出入的滞留时间。
4.场地交通组织是场地各种交通设施综合设计的结果。机动车有火车、汽车、电车多种运输方式;城市或场地内有公共汽车、集装箱车、卡车、轿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多种交通工具。在交通组织综合作业时,要考虑不同运输方式的车流衔接,不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有不同的交通线路,并应按其不同的交通流量规律进行交通组织安排。
5.场地交通组织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是合理功能分区流线确定下的各个项目或总项目,在安排它的车、货、人流的入口和出口时,定位要准确、清晰、安全、上下有序、洁污分道,以利总图的整体交通环节不受阻。
(二)对外交通联系与出入口设置
场地出入口对外交通要便捷,减少对城市主、次干道的干扰。应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或执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规定。对车流量较大的基地,其道路出口与城市道路连接有要求:出口距城市道路交叉红线大于80m(通则70m);距次干道不小于70m 出口距人行道、地铁出人口大于30m(通则15m);距公交站台大于15m;距花园、学校、残疾人建筑大于20m。当场地路坡较大时,应设缓冲段,再衔接城市干路。另外对影剧院、会展、商业密集建筑基地,除执行地方规划条例和专项建筑设计规范外,还要求该场地至少一面临城市干道,且有足够的疏散人数确定宽度(约大于用地周长1/6);其场地要有2个以上不同方向的出口通向城市;其主人口避免直对城市干道,且要有足够的集散场地、绿化面积和停车场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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