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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考点答疑精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5-10-10 14:43:5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32收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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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二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基础科目与专业实务,在备考的过程中知识点繁多而且专业性较强,开始很容易对考点有不太理解的时候,环球网校二级建 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相关考点答疑,本文为二建考点答疑精选

  【摘要】二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基础科目与专业实务,在备考的过程中知识点繁多而且专业性较强,开始很容易对考点有不太理解的时候,环球网校二级建 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相关考点答疑,本文为二建考点答疑精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希望能为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解疑答惑,助各位一臂之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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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是什么?

  答疑: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如下:

  1、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表意人的误解是重大的

  3、误解是由表意人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4、误解不应是表意人故意发生的

  (二)显失公平

  1、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

  2、合同的内容在客观上利益严重失衡。(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可撤销合同考点答疑)

  3、受有过高利益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利用对方的故意。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应区分为两类:一类是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另一类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但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处理,即被欺诈人、被胁迫人有权将合同变更或撤销。

  (四)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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