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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更新时间:2012-12-31 09:23:2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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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级建造师《法规》每日一练知识点: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1.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2. 法律,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3.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 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5.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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