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落实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座谈会
2013年二建学习计划专题丨2012年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专题
在全省贯彻落实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刁伟明书记
2013年4月8日
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召集大家召开座谈会议,主要是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讨论和研究建造师制度管理工作思路和意见,并对近期几项建造师管理工作做出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自2002年着手实施,已走过十年的历程。十年来,我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抓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建造师制度宣传卓有成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涉及我省上万家施工企业和几百万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为让社会、企业及从业人员加深对这项制度的了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针对建造师制度推行的不同阶段特点,采取了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2008年底我省召开了全省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议,会后各级建设部门大力宣传实施注册建造师执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做好启动建造师执业的各项准备工作。2009年3月1日实施注册建造师执业当天,省里有关媒体刊登厅领导关于实施建造师执业的署名文章和答记者问,对建造师制度有关政策全方位进行宣传。2010年开展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宣贯活动,范围覆盖辖区内各级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施工企业的负责人,有的市还宣贯到全体建造师。这一系列活动,为顺利实施注册建造师执业制度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建造师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工作有条不紊。2005年以来,我省顺利组织实施了8个年度建造师资格考试,共组织约24万人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47万人次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数据信息统计上报、考务组织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二级建造师考试组织工作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了纪检监察、司法、公安、教育、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做到联防联控,确保了考试安全稳定。目前,全省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近2万人,考取二级建造师资格11万人。为做好建造师注册工作,省市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组织力量对注册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和改进,为企业和建造师便捷准确地办理各项注册业务提供了规范服务。在省市两级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下,目前全省已完成一级建造师注册1.9万人、二级建造师注册11万人,注册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组织有关高等院校、管理部门、施工企业的老师教授研究制定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各市积极配合定点培训单位,自2008年底以来已完成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6.5万人次。
三是注册建造师执业工作扎实推进。自2009年3月1日起,我省在新开工的大中型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里的工作部署,加大了对推行这项制度的指导和监控。在制度推进过程中,省及各市主管部门跟踪调研,分析和研究解决建造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规范执业行为的途径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加大监管力度,实施动态监控。各市建设系统所属的建管、招标、质监、安监等部门齐抓共管,建立相关业务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了建筑业企业平稳过渡和行业健康发展。从目前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情况来看,基本都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规定。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项目的劳动用工管理方面逐步趋向规范,切实保障了劳务人员合法权益。2012年3月1日起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实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文件签章制度,增强建造师法律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把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深入到工程项目施工监管体系之中,打击非法挂靠等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二、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规范注册建造师行为
为加强我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进一步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以信用管理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据《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2013年初我省出台了《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一是保持与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建造师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二是充分发挥本办法对原有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细化和补充作用,进一步完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立足本省实际,坚持制度创新,突出解决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
自2002年以来,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相继出台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办法,确保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省顺利实施。建造师制度的推行,对于提高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提升经营管理层次,规范施工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摸清我省注册建造师现状和执业情况,2012年9月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成调研组,分别对全省十七个地市进行了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随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进一步深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我省尚未针对建造师信用管理出台统一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注册建造师信用体系建设仅停留在概念上;二是建造师出租出借资格证书、出卖印章、人证分离、重复注册、未注册执业、超越执业范围执业、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旧存在;三是建设系统各部门和地区尚未建立联动机制;四是没有建立建造师失信惩戒机制,处罚条例需进一步细化,对于建造师执业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未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等。这些问题也亟须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和解决。
这次出台的信用办法主要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人证分离、虚假挂靠、个人与企业之间矛盾、伪造克隆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有:第一,建造师初始注册时需提供现聘用企业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变更注册时需提供新聘用企业缴纳的近一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第二,建造师初始注册执业满一年后,方可变更注册,变更后一年内不得再次变更注册。聘用企业经营中止、破产、解散的,聘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回资质证书的除外。第三,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由注册管理部门通知原聘用企业在7日内办理注销手续。原聘用企业没有按期办理注销手续的,由注册管理部门直接办理注销注册。第四,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复制伪造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将违纪行为及查处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通报,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由注册机关收回予以注销,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办法文件还对建造师执业行为、信用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作了明确规定,对切实加强建造师执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办法,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各市要全面贯彻实施好《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一是各市要利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做到各级主管部门和广大建造师个人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二是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市要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相关细则,严格把关,增强针对性、操作性,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推进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健康发展。三是各级注册、资质、招投标管理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加大管理和惩处力度。
三、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我省临时建造师各项注册管理工作
目前我省一级临时建造师2196人;二级临时建造师22876人,其中:国家二级临时建造师9872人,山东省二级临时建造师13004人。二级临时建造师中60岁以上657人,占2.9 %。
去年,针对临时建造师即将废止的情况,我们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研,摸清了我省临时建造师执业现状及废止将会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临时建造师废止后,我省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能满足企业资质要求及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二是大多数临时建造师仍在我省建筑项目管理中发挥骨干作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坚力量。三是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制约着一部分在岗项目经理通过考试取证。四是临时建造师的废止,部分在建项目面临着项目负责人身份不合规的尴尬,直接严重影响我省部分项目管理拔尖人才的职业发展。五是取消临时建造师将加剧我省建筑行业违规现象的发生。结合调研情况,我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了有条件的予以延续使用的合理化建议。
今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可进行延续注册;年满60周岁或近五年内负有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责任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予延续注册;自2013年2月28日(含)起,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再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认可的注册建造师。根据部里的有关规定,经与建管局协商,我省转发了部里通知,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区分国家和省二级临时建造师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规定了时间要求,主要包括:第一,取得国家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需申报延续注册的,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于3月底前报省注册中心。第二,取得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需申报延续注册的,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业绩合格的基础上,于4月底前上报合格人员名单。第三,自今年4月份起,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委托我省指定二级建造师有关培训机构对各市申报人员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测试,测试合格人员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告,准予延续注册。自7月1日开始办理延续注册工作。第四,取得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原则上再延续注册一个有效期,有效期至2016年2月27日,2016年2月28日废止。
前段时间二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异常繁忙,大家非常辛苦,但是二级临时建造师涉及人员众多,业绩审查、继续教育、延续注册工作也是迫在眉睫,希望大家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做好临时建造师各项工作,请各市主管部门统一于4月19日将国家和省临时二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人员名单上报。我们争取于6月底前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完成继续教育和测试工作,7月开始受理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今年年底前我省临时二级建造师正常执业行为不受影响,还可参与投标,担任项目负责人,自明年1月1日起,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建造师不再允许其执业。
四、近期几项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搞好二级临时建造师业绩审查、培训测试和延续注册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完成。
二是全力搞好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各项工作,这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前段时间省里和各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近期我们还要专门召开会议进一步总结部署。
三是我们已在原有《山东省“十佳?百优”建设执业师评选办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关于建造师的内容,包括优秀建造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所需材料等,会后选取部分市地征求意见。
四是签字盖章制度在房建专业实行一年,各市各企业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机制创新,为在其它专业中实行签字盖章制度奠定了基础,今年拟在水利水电和公路工程专业中实行,这项工作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五是今年下半年将对各市各企业贯彻落实信用管理办法、建造师签章制度等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同志们,近期建造师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能够克服困难,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沟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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