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考试动态 > 吉林2014成绩复核规定

吉林2014成绩复核规定

更新时间:2014-11-03 12:57:2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课程推荐:2015年二建VIP|2015二建精品VIP|2015二建全面领跑套

热点专题:合格证书专题

近期特惠:【环球二级建造师】晒2014成绩单,享2015特别优惠

  吉林2014二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有哪些规定?应如何办理?

  一、成绩复核范围:

  1、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成绩的复核只限于人工阅卷、手工登分的主观试卷不合格科目。在成绩复核工作中,申请人不与试卷见面。只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情况等。

  2、主观试卷科目凡实行网络阅卷的,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累加,成绩复核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3、客观试卷(答题卡)科目,阅卷由计算机、读卡机自动完成,成绩复核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申请复核成绩时间:按照人事部的有关规定,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受理考生查卷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考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当地报考机构提交《试卷成绩复核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由此下载--> 试卷成绩复核申请表.doc)。

  申请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

  三、申请复核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及网上下载并填写的《试卷成绩复核申请表》,到当地报考机构办理。当地报考机构负责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一般在受理考生申请后的1个月内,将国家复核结果通知当地报考机构和申请者。

  四、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核,只受理一次。

  五、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六、考生应当尊重和服从复核结果,如利用成绩复核之机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并通报本单位。

环球首发:2014二建真题解析|内部资料命中率

复习资料:二建历年真题

互动方式:二建微博|微信edu24ol_jzs2|二建论坛|QQ群84011236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二级建造师资格查询

二级建造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二级建造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