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造价工程师 > 二级造价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21年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考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2021年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考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更新时间:2021-02-18 12:51:4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9收藏9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为帮助考生备考2021年二级造价师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年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考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供考生参考。

考生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能及时获取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份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等短信提醒。点击查看>>2021年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考点汇总(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一、终止条件

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债务相互抵消;④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⑤债权人免除债务;⑥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提示】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以及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履行。

二、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的一种民事行为。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标的物的提存

提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②债权人下落不明;

③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超过该期限,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年。

A.1

B.2

C.3

D.5

【答案】D

温馨提示: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免费领取部分省份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真题、每日一练、模拟试题和复习资料,助力考生备考二级造价工程师。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查询

二级造价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二级造价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