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3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审查意见
更新时间:2013-06-18 09:20:16
来源:|0
浏览
收藏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关于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 1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2〕16号)等文件规定,我站对各地上报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定期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6月24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进行核查后上报。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通过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于6月24日前报我站。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参检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6月24日前以书面资料向我站反映。
联系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电话:0571-88079802
附件1:浙江省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汇总表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造价员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中价协:关于开展2024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4-01-29
- 2023年西藏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2023-07-26
- 重庆市开展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3-02-27
- 浙江省关于开展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2023-02-07
- 2022海南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2-06-14
- 中价协:关于开展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03-15
- 2021四川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06-24
- 2021陕西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06-03
- 2021重庆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05-08
- 中价协:关于开展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