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
【摘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知识点是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16日,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答疑精选知识点汇总
问题: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
答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有以下规定:
(1)划拨土地的转让。(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划拨土地的转让有两种规定:一是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是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①房产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②用地单位因发生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宜办理土地出让的,可实行租赁。③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签订租赁合同。
(3)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抵押价值应当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下的市场价值。因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造成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向国家缴纳地价款才能变更土地权属。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搜集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论坛了解更多考试内容,祝考试顺利!
【摘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知识点是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16日,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答疑精选知识点汇总
(4)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5)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划拨土地。(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予以处置。
(6)凡上缴土地收益的土地,仍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7)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多种原因,主要有以下七种:①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③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所有财产而收回土地使用权;④土地使用者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⑤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2年未使用;⑥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⑦铁路、公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土地。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搜集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论坛了解更多考试内容,祝考试顺利!
最新资讯
- 202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题型2024-10-22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方式2024-10-10
- 202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有哪些?2024-09-26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题型和考试科目2024-09-24
- 2023年天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题型2023-08-11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含金量怎么样2022-09-18
- 2022年贵州房地产估价师对应的职称2022-07-21
- 2022房地产估价师好不好考2022-04-28
- 房地产估价师就业前景怎么样2022-03-31
- 房地产估价师好不好考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