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核查时间:10月31日-11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辽宁房估考试报名审核
照片审核资格核查时间:10月31 日-11月4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要求按本文件“资格核查及监管”有关要求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正在进行中,建议考生及时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避免错过2021年辽宁房估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核查及监管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及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及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地址电话见附件3。
2.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新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学历学位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2)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材料。
3.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国家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免1科)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复查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要点击下载>>具体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考试大纲【完整版】
同时可点击下载>>2021年各科目考试大纲变化解读
近日公布房地产估价师政策变化,想要报考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生需要及时了解新政策及变化,点击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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