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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07年公务员考试3月31至4月8报名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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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全省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2年3月26日至1989年3月26日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2006年、2007年中央机关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报名,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采取网上报名为主、现场报名为辅的方式进行;各有关省辖市及县(市、区)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关部门的涉密职位,经批准可采用特殊的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在2007年3月31日8:00至4月8日18:00期间,报考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
     各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请注意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对报考资料不全的,招考单位将注明缺失的内容,请报考者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已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07年4月10日8:00至4月15日18: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者要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准备工商银行联卡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5月12日8:00至5月18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事厅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二)现场报名
     报考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人员,可于2007年4月15日至17日每天9:00至16:00到省直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省直报名点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经二路11号)。报考有关省辖市及县(市、区)的人员于2007年4月13日至17日每天9:00至16:00到所报考的省辖市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有关省辖市的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现场报名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事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中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
     凡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报考省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人员,于2007年5月12日8:00至5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事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报考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的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部门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天内到省直有关单位和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个别专业性较强、文化程度要求较高或边远贫困地区的拟录用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五)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不实行网上报名,到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六)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体范围以《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郑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07年5月20日9:00至11:00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30至17:00测试申论。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2007年5月22日前向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向省主管部门)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到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职位需要,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录用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录用审批
    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用人单位拟录用职位未录满的,可按管理分工,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未被录用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录满的,可从报考职位要求相近的本地或本系统体检合格未被录用的人员中,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录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公务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南省人事厅网站(网址:www.hnr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中国中原人才网(网址:www.zyrc.com.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人事考试中心设立咨询电话。其中:
    咨询考录政策请拨打:0371-65902162(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0371-65909394(省人事厅调配录用处);
    咨询省直单位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报名及笔试方面事项请拨打:0371-66321991、66321973(省人事考试中心)。
    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具体请见《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附:
     1、《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2、《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
     3、《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专业类别》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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