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备考资料 >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教你应对法律知识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教你应对法律知识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教你如何应对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是公务员考试中很重要的考查内容,在考试中所占比例有逐年加重的趋势,因此老师提醒考生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掌握方法,有效复习。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只考查法律知识,一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可能会感觉比较头疼,这么大篇幅的法律知识该如何在短时间内娴熟掌握呢。其实恰恰相反,过于担心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对于考生其实是一次轻快的调整。——因为1.考察范围缩小到法律知识,能使考生的复习方向更为明确和具体。比如科技知识,实际上你现在在准备,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里准备,就如大海捞针,而法律知识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准确把握知识点的。2.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并非是专业性考试,因此法律方面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考查的是运用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务员考试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从专业深度上不会太深,考察的目的来说,主要围绕与公务员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且只考查这几部分知识里面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比如《行政诉讼法》中的管辖。3.再者,这些具体的法律知识对于我们将来走上公务员岗位之后的实际工作来说也更有实际意义。

  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并非是专业性考试,——因此法律方面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考查的是运用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较之前几年,尤其是国家公务员的试题会涉及的比较深入,比如说因此我们应尽可能的把基础的法律知识做一下延伸,因此考生有必要对法律知识做一个梳理,并且适当的深入一步。

  法律的学习不同于其它学科,不能只是采用死记教科书。要讲究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在复习阶段。由于大家已经认真学习过考试材料,所以强化复习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即记清基本概念、掌握基本原理、熟悉现行法条和学会简单应用。

  (一)记牢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是法律的组成细胞,是学好、复习好法律知识的基石。如果不能准确地弄清其含义,就无法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原理和国家立法的精神,更不能准确地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牢记基本概念,要注意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牢记学习材料给概念下的定义;二是注意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

  (二)掌握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是法律知识体系活的灵魂和精髓,离开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就成为了一些豪不相干零件。基本原理对于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意义十分重大,不懂原理就不能对所学知识逐类盘通,所学到的知识就是死路的。当遇到没有记牢的问题就没有办法通过分析理解来进行回答。

  (三)熟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法律、法规的数量十分多,非数日之功所能掌握,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有效,对此一定要纠正学法律者不读法律条文的错误倾向,做到条文与理论并重。作为应考者在准备公务员考试过程中,必须认真熟悉如下几个法律: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法律中重要的知识考点。

  法律的规定是死的,是具有权威性,在考试时一切理论如果与法律条文发生冲突,都是错误的,记错了法律条文,答题自然也不对。

  (四)学会简单应用

  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是在于应用法律知识解决我们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法律贵在实践、贵在应用,如在考试中的案例题,就是专门考查应考者应用法律条文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一种综合应用类的题型。在准备应考时,用于训练的案例一般比较简单的,不会出现分歧意见的,这样考试时才能有统一答案;那些有较大分歧、十分复杂的案例,很难得出大家都信服的答案,考试中一般不会涉及。

  (五)复习步骤与考试的对应关系

  上面所介绍的复习步骤,与考试题型之间有一定的直接对应关系,即每一个复习步骤都是针对一种或几种考试题型进行的。例如:记牢基本概念,目的是应付名词解释题和定义判断题

  (六)如何抓住重点

  任何一个学科都有自己的重点问题,但公务员考试由于采用题库方式命题和标准化的考核方式,所以涉及面较广,覆盖了各章节。如果只从考试的角度看,理论界公认的重点问题都会在题库之中,但不一定就会在本次考试中出现,所以抓重点就是要抓各章节中所提示的标题和法律条文。在抓重点时,还要注意:法律条文比理论重要;中国的制度比外国的制度重要;已有法律规定的内容比尚无法律的内容重要;无争论的问题比有争论的问题重要;有多种观点的问题以教材的观点为准。

公务员精讲班辅导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报名 答疑 论坛
行政能力测试 伊强 30 报名
申论 陈亚菲 30 报名
公务员面试指导 张玲莉 10 报名
学费:《行政能力测试》300元,《申论》200元,《公务员面试指导》200元
优惠方案:A套餐:报行测+申论+面试指导原价700元,现五折优惠价350元
     B套餐:报行测+申论原价500元,现六折优惠价为300元
      公务员报单科七折优惠!  活动有效期到2009年2月28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国家公务员资格查询

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国家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