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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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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要求,湖南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组织

  招聘工作在省文化厅党组的领导下进行,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考事宜,厅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本次招聘职位100个,职位要求见附表《湖南省文化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文化事业;

  (二)身体健康;

  (三)达到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文化信息网》(http://www.culture.hn.cn)、《红网》(http://www.retnet.cn)、《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中国文化报》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或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由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由厅人事教育处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2、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2日至2009年元月9日17时止。

  3、报名网址:湖南文化信息网(http://www.culture.hn.cn)。

  4、报名程序:登陆湖南文化信息网->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结束。

  (1)网上报名前期准备。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期间除个人数字照片之外,不须上传其他电子文档,待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效身份证、业绩成果(获奖证书、获奖作品、研究成果资料等)和报名信息表等资料原件到招考单位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登陆湖南文化信息网网上报名平台,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个人数字照片。

  (3)网上报名后,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考生可在2009年元月14日之前登陆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5、《准考证》打印

  2009年2月6日9:00至8日16:0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陆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按艺术、图书资料、文博、计算机、经营策划与市场营销、文秘、英语7大类别组织考试。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其中艺术类占3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其中艺术类占70%)。笔试结束后,按所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3(艺术类1:5)比例确定人选参加面试。

  3、笔试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省文化厅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面试评委由省文化厅和用人单位共同派出。

  4、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09年2月15日上午9时。

  (2)笔试地点: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乘110路、802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考点按报考职位类别查询考场和座位。

  5、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09年2月25日后登陆湖南文化信息网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体检与考察

  1、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4、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公示、审批

  1、对经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个人体检表等材料上报省文化厅,在《湖南人事编制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文化厅党组和省人事厅审批。

  2、拟聘人员与原单位保留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

  六、用人方式与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编制内实行聘用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要求

  (一)用人单位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用人单位要主动接受省人事厅和我厅对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对违反有关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省文化厅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44475135286051

  二OO八年十二月八

  附:湖南省文化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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