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备考资料 > 2009年国家公务员定义与类比推理练习二

2009年国家公务员定义与类比推理练习二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1、晕轮效应:是指个体在评价他人时的一种“以偏概全”的倾向,也就是说当个体对一个人的某种特征形成好或坏的印象后,他还倾向于据此推论该人其他方面的特征。
根据上面的定义,下面哪一个人对他人的评价表现出了典型的晕轮效应?
A.上夜大的第一天,王某发现英语老师漂亮,回家后他就不停得向家人诉说老师漂亮、对学生和蔼、讲课特别有经验……
B.吴某很乐观,他总是把事情往好的方面想,对人的评价也总是积极的,认为人都是善良的,犯错误的人都是不小心的过失行为。
C.小王认为同事小吴是个勤劳、热情的人,每天都提前到办公室帮助大家打扫卫生。可有一天,小吴没有帮他送报纸,小王不免心中就嘀咕:原来小吴也不是那么热情。
D.出门旅游时,妈妈告诉小李旅途上可能会遇到小偷。上了火车后,小李心里就一直忐忑不安觉得谁都象是坏人。
(正确答案:A,根据定义晕轮效应指的是根据某人某个特征的情况,推断他其它所有特征的情况,故只有A最符合这个定义)
2、商品:是指通过交换满足别人需要的劳动产品。
根据上面的定义,下面哪一个物品是典型的商品?
A.小李送给小张的自制的生日贺卡
B.农民用来与屠夫交换肉的谷物
C.旅游时,游客在山间小溪中舀起的清水
D.在渡假村里,游客吃到的村民送上的水果
(正确答案:B。定义中商品最重要的特征是1.用来交换,2.是劳动产品,由此只有B最符合定义要求。)
3、意外事件,是指一个人或多数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特殊事故。下列哪一个属于意外事件?
A、一个病人进来请护士注射青钠针剂。护士让病人作反应性试验。病人说上次已经作过,没有什么反应。正好到了午饭的时间,护士便没有做试验,同意立即给病人打针。注射后,病人突然休克死亡。
B、一辆长途汽车满载旅客后,快速行驶。该车在途中转弯前,驾驶员突然发现一头惊马,迎头奔驰而来。驾驶员为避开惊马,把方向盘向左一转,不了被从拐弯处疾驶而来的一辆拖拉机撞上,致使拖拉机手当场死亡。
C、一位家长因为自己的儿子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使得自己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便下定决心要杀掉他,也算为社会除害,一天便趁着孩子睡着的时候将他勒死,并不知不觉的将尸体埋在庄稼地里。
D、司机由于喝醉了酒,旅客们都劝他等醒酒后再开车,但司机却保证说没有问题。在一个拐弯处,司机感到头有点疼且眼睛有点看不清东西,突然车撞向了路旁的山体,造成了旅客三人死亡,多人受伤。
正确答案是B
(A中医务人员必须每次操作都做试验,这是操作规程。当护士的应该懂得。但护士却严重的违反了这一操作规程,造成病人死亡这是他应当预见的。B中司机由于不能预见到危险的出现,不是由于司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惊马而导致的意外事件。C明显的不符合意外事件的定义。D的解释与A的解释类似。)
4、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坦白交待罪行,愿意接受依法处理的行为。下面哪一个属于典型的自首行为?
A、李某因女友要与其分手的原因,将其杀死。然后出了厂门,发现一辆汽车驶来,迎头便撞。司机要送其上医院,李某说自己杀了人,不要救他。
B、李某因偷窃被公安机关通缉,他外逃多年后,在父母的多次劝说下,与父母一块来到公安机关交待问题。
C、李某因偷窃被公安机关抓到,在公安人员摆出的证据面前,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D、李某杀人后,感到良心收到谴责,遂写下遗书,说出自己的杀人真相,然后服药自杀。被朋友发现救起。
正确答案是B
(A中李某没有自动投案坦白的思想意识,也没有亲自或委托司机向公、检、法机关投案的实际行动。B中符合自首的定义,是自动到指定的机关投案坦白。C明显不符合自首的定义。D的解释与A的解释相似。)
5、过失杀人,是指由于疏忽或者轻信,过失的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下面属于典型的过失杀人的事?
A、医院一位值班护士在给病人注射针剂的时候,把氯化钾当作了葡萄糖给患者注射,致使患者死亡。
B、李某持枪,由于不懂得怎样用,不小心出动扳机,以致走火打伤他的朋友。在医院治疗的过程中,医院突然失火,朋友被烧死。
C、汽车司机正常行驶在马路上,突然遇到一精神病人横穿马路,为避免事故紧急刹车,致使车上一人头撞车壁,引起脑震荡死亡。
D、一个赶马车的人,因为他的马被一声巨雷惊吓而狂奔乱撞,结果将一个老太太撞到身亡。
正确答案是A
(A中身为护士应当注意分辨两种针剂,但却未加区分,这是疏忽,因此应当负过失杀人的刑事责任。B中李某只构成过失重伤罪,在医院治疗中,因医院失火,使得伤者被烧死。持枪者误触枪机走火的行为与重伤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C与D均属于意外事故。)
6、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或集体的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的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自然灾害、蒙受伤害、罪犯侵袭等危险时,不得已采取损害其他较小合法权益的紧急避险行为。下面哪一个是紧急避险行为?
A、司机李某发觉两车即将相撞的紧急关头,没有刹车,跳出驾驶室,造成两车相撞,车上一人死亡。
B、马车下坡的过程中,突然马受到惊吓,向前奔。主人没有拉缰绳,立刻从马车上跳下,结果马车冲入人群,造成了两死一伤。
C、司机李某突然发现前面有一辆车飞速驶来,很可能要产生危险,司机尽管看到旁边有许多放学回家的学生,还是急忙转弯,造成两个学生当场死亡。
D、施工队长李某为了阻止火焰蔓延,避免旁边更多的房屋遇到烧毁,带领工人拆毁尚未烧及的一家邻店房屋。
正确答案是D
(A中司机李某在发觉两车将相撞的紧急关头没有刹车,就跳出驾驶室逃命,放任两车相撞,不使用紧急避险。B与A的解释类似。C中司机只是估计到可能有危险,然后又造成了牺牲了更大的合法利益。D中施工队长,目的是为了阻止火焰蔓延,避免更多的房屋遭到烧毁,是属于紧急避险的行为。)
7、
直觉思维,是指行为步骤和思维过程不明确、不清晰,对某些现象或者问题直接地迅速地作出某些猜想、假设或判断的思维。下面哪一个是典型的直觉思维?
A、公安刑警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对案件进行分析。
B、军事指挥员根据侦察兵的情报材料作出军事决策。
C、根据所学过的知识解答考试时的难题。
D、医生根据病人的口述材料,迅速的做出疾病的诊断。
正确答案是D
(A、B与C中均是根据已经收集或者已经学过的系统的知识,一步一步的分析,然后做出决策或解决问题,整个的过程是有条理的,符合逻辑的,明确的。而D中,医生只是根据病人的口述,并没有经过一系列的常规检查,迅速的利用直觉做出判断。整个的思维过程并不是很清晰或明确。)
8.司法:亦称法律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下列选项中哪种是司法活动:()
A.根据群众的举报,海淀区工商局采取行动,于某日晚依法对几家音像店进行了查处,缴获盗版光盘千余张。
B.通县公安局干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予以逮捕,并对其进行审问。
C.李某作为一审的被告,对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不服,上诉到上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二审。
D.海淀区人民法院深入街道居委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正确答案是:C
理由:所谓国家司法机关在我国是指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而工商局公安局则属于行政机关,故其依法作出的行为为行政执法行为。D中人民法院的普法行为不是其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不是司法活动。
9.共同犯罪:在我国刑法上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军和李芳跟好友刘朋打赌,刘朋如果敢从二楼跳下去,由李王二人给刘五百块钱.。刘跳下摔成残疾。李王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甲追杀乙,乙的仇家丙在暗处将乙绊倒后逃跑,甲赶到后杀了乙。甲和丙构成共同犯罪。
C.甲和乙一起去某工厂盗窃钢管,乙背着甲又将放在值班室的手提电脑拿走。对偷电脑一事,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
D.夏丽是国家机关的会计,因结婚需要资金,与其男友郑军制造所管巨额财物被盗现场,实则将财物据为己有。夏丽和郑军构成贪污罪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是:D
理由:选项A中李王二人并不是故意致使刘朋摔残。B和C中,两个人均没有共同的故意。D中两人符合所说的条件。
10.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下列选项中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甲看到几个流氓围住一位少女并欲对其施暴。甲奋不顾身与流氓搏斗,将他们打成重伤。
B.乙遭到抢劫,乙夺下歹徒的凶器,将其摔倒在地。歹徒当场昏迷。乙随后用自带的三角刮刀将歹徒杀死。
C.刘某与王某是邻居,因为一些生活琐事而打起架来。刘某被打成重伤。事后刘某为报仇,将王捅死。
D.老师发现学生聚集的地方有定时炸弹,遂奋不顾身将炸弹扔到街上。
正确答案是:A。
理由:B中乙在歹徒丧失攻击能力后将其杀害,属于故意杀人。C中事后的报复行为不能算是正当防卫。D中的情况属于紧急避险。

11.特定物:民法上的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他物替代的转让物。
下列选项中列有特定物的是:()
A.商场里待售的自行车
B.拍卖会上拍卖的一副徐悲鸿的名画
C.新版一百元面值的钱
D.药店柜台理放的“三九胃泰”冲剂
正确答案是:B
理由:拍卖会所展示的徐悲鸿名画是不能用他物来替代的,是具有独立特征的,故应属于特定物。
12.无因管理: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萧红上大学走后,其父母为其保管所收集的邮票
B.王新带侄子去游泳,侄子落水呼救,王将他救上来
C.韩建出去旅游,邻居王大妈帮她修缮房屋
D.某居民楼下水道被堵,物业管理处派人前去疏通
正确答案是:C
理由:父母有义务管理子女的财物。王新带侄子去游泳,他有义务保障其安全。物业管理处也有义务疏通管道。邻居帮助修缮房屋是典型的无因管理行为。
13.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受惩罚的行为。
下列属于单位犯罪的是:()
A.辽宁某法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犯罪
B.某国有公司经理用公司的财物收买公安局长,要求他释放公司一名下属
C.某电脑公司业务主管甲收买了另一公司技术骨干乙,从乙那里获得大量的商业秘密用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对此给予支持
D.某事业单位领导对职员江宏的工作极其不满,经领导商议决定将江宏辞退
正确答案是:C
理由:院长的受贿和经理的行贿都是个人行为,不是单位作出的。事业单位领导对员工进行辞退,即使其行为不合法也不能视为犯罪。业务主管为了公司利益,经公司同意,收买他人窃取商业秘密属单位犯罪。
14.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下列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甲和乙谈恋爱,乙又爱上了其他人。甲十分愤怒,准备了刀子要杀死乙。乙苦苦哀求,甲心一软转头走了
B.马小河与同学积怨很深,他准备好了凶器藏在暗处,因当晚同学外出没有出现,而没有能够下手
C.丙和丁准备好了工具,商量着晚上去工厂偷东西。丙因为害怕晚上没敢去。丁因丙没去自己也放弃了
D.关某撬开一户的大门正想进去偷东西,被治安纠察人员发现并扭送公安局
正确答案是:A
理由:A中甲在实施杀乙行为时,因乙的哀求而下不了手,是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应该属犯罪中止。
15.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
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王平、张涛和马为是好朋友,他们苦于手头上不宽裕而想一起去偷窃。在做好一切准备之后,他门对附近银行进行了抢劫,并被当场抓获。这三人组成的是犯罪集团。
B.某公司被查出有重大的偷税漏税行为。这家公司是犯罪集团。
C.以马超为首的二十几名社会闲散人员经常有计划的对列车乘客进行抢劫。这些人构成犯罪集团。
D.西门里小学五名学生经常在下课后聚众闹事,打伤同学。这些学生组成的是犯罪集团。
正确答案是:C
理由:王平、张涛和马为只是临时组成犯罪集体,不符合犯罪集团的概念。公司偷漏税是单位犯罪,不能算是犯罪集团。小学生联合起来打架,即使后果严重也够不成犯罪。

2009年各地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09年公务员新手考试:考试分类及流程

公务员考试辅导科目 精讲班 报 名 答 疑 论 坛
主 讲 课 时 讲座
行政能力测试 崔 斌 30 报名
申论 崔 斌 20 报名
公务员面试指导 崔 斌 10 报名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国家公务员资格查询

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国家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