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之常识判断八
1.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被告的确认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可以以被授权的内设机 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为被告,也可以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B.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C.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批准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D.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2.某县公安局以抢劫罪将童某刑事拘留,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认定该罪名成立并判处童某有期徒刑5年,童某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后,认为童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现童某申请刑事赔偿,哪一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A.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检察院
C.县人民法院 D.县公安局
3.甲、乙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丙。这样,法律关系的( )就发生了变更。
A.主体、客体 B.内容 C.客体 D.主体
4.行政处罚只能( )。
A.对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实施
B.由公安机关执行
C.处罚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罚单位或组织
D.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罚情况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某省代表团向大会提出法律案,下列哪些程序是符合立法法规定的?( )。
A.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B.应先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C.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6.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如何处理:( )。
A.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变通执行
B.停止执行,并自行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决议案
C.提请该上级国家机关重新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决议等
D.报请国务院决定
7.老王与老伴生有儿子王一、王二,两人都已成家另过。王一有一女儿,王二有两个儿子。1999年王二因车祸去世,老王因经不住失去儿子的打击,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老王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数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老王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王一,其余财产未作处理。而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王一又遇车祸而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二因比老王早去世,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B.虽然王二遇车祸而死,但仍能与其母亲平分老王未作处分的财产
C.王一的女儿可行使王一的遗产继承权,但房屋字画除外
D.王二的两个儿子不可以继承王二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8.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特征的表述,( )是不正确的。
A.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刑事纠纷
B.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C.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D.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9.2004年1月,李某妻子刘某到某商场买了两瓶熏鱼罐头。2005年2月,李某见未过保质期,便打开罐头,发现微微有些异味,也未在意。李某与刘某食用后呕吐不止,邻居将其送至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2005年3月,经医院化验表明,李某、刘某是食用了变质的罐头而引起食物中毒。李某、刘某二人共花去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150元,陪床费200元。经技术鉴定查明,该罐头由于添加防腐剂过量而致熏鱼变质产生毒性。2005年4月,李、刘二人向法院起诉。商场认为责任应由生产厂家承担,但又不能指明该熏鱼罐头具体生产厂家,也未能说明是否是其他供货商提供的。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
A.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致损的瑕疵并非商场的过错而生
B.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产品缺陷致损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中原告起诉时已过时效期间
C.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进货时商场尽了检验义务,但不能检查出这种隐蔽瑕疵
D.应当承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10.下列不属于我国最早的经济特区的是( )。
A.厦门 B.福州 C.珠海 D.汕头
11.甲公司在一次省政府所举行的管道燃气供应的招标活动中中标,但参加投标活动的乙公司对此次招标活动不满,欲向市政府就此次招标活动申请听证。下列各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省政府应当于举行听证的5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甲公司和乙公司
B.若甲公司和乙公司协商一致.则听证可以不公开举行
C.听证主持人应当由审查该投标申请的T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承担
D.行政机关可以无需根据听证笔录而直接作l叶I行政许可决定
12.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1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责任.是指( )。
A.股东以购买的股票为限 B.股东以出资额的收益为限
C.股东以其财产额为限 D.股东以出资额为限
14.唐某因交通违章被罚款200元,但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唐某( )。
A.有权拒绝处罚
B.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C.应先接受处罚,然后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D.应先接受处罚,然后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检举
15.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A.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B.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理关系
C.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职权来自于法人的授权
D。公司作出的撤销法定代表人的决定自登记公告之日起生效
16.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
A.残疾、孤老人员的所得
B.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C.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D.烈属的所得
17.甲有一部汽车,赠与其友人乙,未附任何条件。乙接受赠与后,非常高兴,开着汽车沿路兜风。但 在行使过程中,因汽车故障致该车与另一车相撞。损失6万元。乙要求甲赔偿损失,甲拒绝赔偿。后经查明,该汽车确有故障,但甲因事务繁忙,忘记告诉乙此故障。试问甲是否应当承担乙的损失?( )。
A.赠与为无偿合同,甲未告诉乙汽车有故障,虽有过失,但不存在故意,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未告诉乙汽车有故障,致乙驾车与另一车相撞,有过失,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责任
C.甲未告诉乙汽车有故障,致乙驾车与另一车相撞,有过失。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D.甲未告诉乙汽车有故障,致乙驾车与另一车相撞,有过失,应当承担公平责任
18.全国人大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是( )。
A.组成代表团视察工作 B.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C.召开全国人大会议 D.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19.下列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
A.某私人餐馆招用勤杂工
B.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
C.某从事文艺工作的剧团招用保洁员
D.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
20.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下列行政决定哪些不属于最终决定?( )。
A.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
B.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
C.国务院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
D.国务院临察机关的复审决定
1.B【解析】本题主要是涉及行政诉讼被告的问题,要求考生熟悉法条。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A项巾应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B项与《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吻合,为正确答案。至于c项中的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应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而D项,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首先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当原告不同意变更时,法院才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所以D项错误。故选B。
2.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尢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奄,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所以本题选A。
3.D【解析】在本合同关系中,甲乙双方为合同主体,当乙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给丙后,实质上是丙取代了乙的地位成为合同的当事人,而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变化,所以本法律关系中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故答案为D。
4.D【解析】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行政处罚对象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故A错;公安机关仅是行政机关之一,其他行政机关,如工商、税务等,也可以执行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故B错;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法人或组织,故C错。
5.D【解析】《立法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所以A错误。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所以B、C错误。第20条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所以D正确。
6.A【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报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这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所以本题选A项。
7.A【解析】《继承法》第ll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王二早于被继承人老王死亡,当然不能继承老王遗产,但王二的两个儿子可代位继承王二的份额,这是代位继承。故A正确,D错误。
王一死亡发生在分配遗产过程中,故发生转继承,王一女儿依法可以取得对王一遗产的继承权,包括其因遗嘱继承得来的房屋、字画,故C错误;义由于王二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末作处分的遗产应当由王一、王一的母亲、王二的子女共同继承,故B错误。
8.A【解析】民事、刑事纠纷由民事和刑事法律来规范和调整。行政裁决不能处理特定的民事、刑事纠纷。据此,答案为A。
9.D【解析】《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而《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本案应当适用两年时效期间。另外,本题既然是属于产品缺陷,那么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只有D项是正确的。
10.B【解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市划出部分地区建立经济特区。1979年7月15日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同时被国务院确定试办经济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另注:我国五大经济特区是: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深圳市和海南省。)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11.C【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8条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A应为7天;B项应该还有其他投标人;D项,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所以本题选C。
12.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据此.新合伙人入伙时,如果原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入伙事项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无约定的,须征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据此,答案为C。
13.D【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义称有限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就可得出正确答案为I)。
14.B【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所以本题选B。
15.A【解析】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对外的职务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因此A正确。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而非代理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于法律的明确授权,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故选项B、C错误。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一种公示行为,具有对抗效力,但并非撤销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的生效要件,所以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
16.C【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_二、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所以本题选C。而C项属于免税的范围。
17.A【解析】《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存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m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赠与的汽车有瑕疵,但赠与人甲非故意不告诉乙该瑕疵,也从未保证该汽车无瑕疵,故甲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A为正确选项。
18.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重要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等。由全国人大的职权可知,其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是召开全国人大会议。据此,答案为C。
19.D【解析】《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B【解析】《行政监察法》第41条规定:“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或者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所以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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