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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大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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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属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42号)有关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公招人员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教辅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其他
  四川农业大学事业四川省
  雅安市新康路46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都江堰分校地址: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四川农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理、工、经、管、医、文、教、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中国魅力城市――四川省雅安市,距成都120余公里,有高速公路相连。
  学校已形成普通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国际合作办学等层次类型完整的教育结构。设有14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4个研究所,3个省级研究中心,62 个本科专业,73 个硕士授位二级学科专业,9个硕士授位一级学科,32 个博士授位二级学科专业,3 个博士授位一级学科,3个专业学位授位学科,3 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2 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2 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 个教育部科研“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教学团队。在职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80余人,硕士、博士老师 390 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
  二、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教师和教辅等岗位共73名,均为编制内聘用,招聘岗位详见《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本次对公招对象所在地域和户籍不作限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选择岗位
  招聘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及四川农业大学网站(www.sicau.edu.cn)发布,报名网站为四川农业大学网站。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5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17∶00时止。
  报名程序:报名前请在四川农业大学网站(www.sicau.edu.cn)下载《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1)应聘思想政治教师岗位(职位编码为GW45)的人员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四川农业大学组织部邮箱(zhangjianhua2221@163.com)(2)应聘其他教师、教辅岗位人员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邮箱(aumdrsc@sicau.edu.cn)
  资格初审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四川农业大学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报考者,并于2008年9月3日将初审结果通过四川农业大学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9月6日8:00至17:00。
  2、资格审查地点:雅安市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部。
  3、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自荐材料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考试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2005年、2006年、2007年参加英语等级考试的带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7)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8)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9)符合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1)--(3)项之一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者,由四川农业大学发给《笔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逐轮淘汰。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人员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于2008年9月6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与最后一名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此次招聘的各类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开考实际参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面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8年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考生须持《笔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笔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
  (1)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的考试,综合知识考试的参考书目、范围:①《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邱伟光,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郑永廷,高等教育出版社;③《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2)其他教师、教辅岗位笔试采用集中开卷考试方式,考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公告附件1-2。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编写教案的能力。
  3、政策性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后的考生(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加分。
  4、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08年9月9日在四川农业大学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陆四川农业大学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二)面试
  1、面试人员通知及面试手续办理:2008年9月10日在四川农业大学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于2008年9月11日到四川农业大学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面试时间:面试于2008年9月12日进行。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3、面试方式和内容: 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的面试只进行综合性面试;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教学辅助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考试现场给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和主题讨论,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和主题讨论,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其他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知识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3)教学辅助岗位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4)思想政治教师岗位面试答辩题由考生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讨论题由考官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答辩题和讨论题在笔试参考教材范围结合工作实际产生。其他教师岗位专业试讲和教学辅助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范围,在《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岗位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范围内产生。2008年9月11日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专业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题目。专业答辩题目在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考官向考生随即提问进行专业答辩。
  4、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1)思想政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综合性面试成绩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占60分)+专业答辩(占40分)
  (3)教学辅助岗位面试成绩=实验技能操作(占50分)+专业答辩(占50分)
  (三)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于2008年9月16日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
  五、考核
  考核时间定于2008年9月17日进行。进入考核的考生面试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学校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若该岗位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在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考生的面试成绩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若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由四川农业大学直接通知报考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四川农业大学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考核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如该空额岗位所有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体检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该招聘岗位取消。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公示
  凡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的在职人员由四川农业大学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鲜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等有效书面材料之一提交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
  四川农业大学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省人事厅确认。
  拟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由四川农业大学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通知其报到,而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5-2882226 2882221
  监督电话:028-2882225(四川农业大学纪委)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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