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09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2006]34号)和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以及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的有关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公招人员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部分教师、教辅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农业大学网[www.sica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其他 |
四川农业大学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都江堰分校地址: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
四川农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理、工、经、管、医、文、教、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分为三个校区,分别是位于雅安市的校本部校区、位于成都都江堰市的分校校区和位于成都温江的研究生校区。学校现有18个学院,5个研究所,3个省级研究中心,63 个本科专业,73 个硕士授位二级学科专业,9个硕士授位一级学科,32 个博士授位二级学科专业,3 个博士授位一级学科,3个专业学位授位学科,4 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4 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4 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 个教育部科研“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教学团队。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211或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毕业学校和全日制的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09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见《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农业大学网(www.sicau.edu.cn),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至20日17∶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四川农业学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农业大学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农业大学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农业大学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缴费审查时使用。通过资格初审和《报考信息表》审查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1科50元。《报考信息表》审查与缴费地点:(1)应聘思想政治教师岗位(岗位编码0931)的交四川农业大学组织部(地址:雅安市新康路46号,联系电话:0835-2882221)(2)应聘都江堰分校职位的考生请直接交到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人事科(地址: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联系电话:028-87123391)(3)应聘其他教师、教辅岗位的交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地址:雅安市新康路46号,联系电话:0835-2882226)。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9:00至16:00。缴费后由四川农业大学发给《笔试准考证》(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农业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11月27日在四川农业大学网上向社会公布。
经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教师岗位(岗位编码:0906)、都江堰分校结构工程专业教师岗位(岗位编码:0927)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本次公招中,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规定,本次公招中该岗位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退费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于11月27日16:00前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逐轮淘汰。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为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面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均笔试1科。(1)思想政治教师岗位(岗位编码0931)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的考试。(2)其他教师、教辅岗位笔试采用集中开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编写教案。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雅安市。
2、笔试范围。(1)思想政治教师岗位(岗位编码0931)的综合知识考试参考书目、范围:①《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邱伟光,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郑永廷,高等教育出版社;③《综合知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2)其他教师、教辅岗位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公告附件1-2。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编写教案的能力。
3、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09年11月28日在四川农业大学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09年12月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农业大学网上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陆四川农业大学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11月26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农业大学审查:(1)应聘思想政治教师岗位(岗位编码0931)的交四川农业大学组织部(地址:雅安市新康路46号,联系电话:0835-2882221)(2)应聘都江堰分校职位的考生请直接交到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人事科(地址: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联系电话:028-87123391)(3)应聘其他教师、教辅岗位的交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地址:雅安市新康路46号,联系电话:0835-2882226)。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均要进行心理测试。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综合性面试方式;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教学辅助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农业大学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若此次招聘的各类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开考岗位实际参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农业大学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09年12月2日在四川农业大学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农业大学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者所在中共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
(5)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农业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农业大学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形式及主要范围。
(1)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和主题讨论,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和主题讨论,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其他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知识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3)教学辅助岗位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4)思想政治教师岗位面试答辩题由考生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讨论题由考官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答辩题和讨论题在笔试参考教材范围结合工作实际产生。其他教师岗位专业试讲和教学辅助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范围,在《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岗位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范围内产生。2009年12月7日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专业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题目。专业答辩题目在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考官向考生随即提问进行专业答辩。
6、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1)思想政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综合性面试成绩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60%+专业答辩×40%
(3)教学辅助岗位面试成绩=实验技能操作×50%+专业答辩×50%
7、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四川农业大学于2009年12月11日18:00前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农业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农业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农业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农业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农业大学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事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事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报送省人事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农业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农业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人事厅审核确认。省人事厅根据本公告和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5-2882226(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0835-2882221(四川农业大学组织部) 028-87123391(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5-2882225(四川农业大学纪委)
028- 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岗位复习参考教材
四川农业大学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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