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 > 绵阳09年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及体检复检安排公告

绵阳09年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及体检复检安排公告

更新时间:2009-11-25 13:28:5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00九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和绵阳市委政法委、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公安局《关于二OO九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安排部署,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2009年绵阳市公安机关招警体检于2009年11月20日结束,现将体检结论及体检复检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见附件)。

  二、体检复检安排

  (一)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务必于11月25日17:00前向绵阳市公安局提出书面或口头(电话)复检申请,书面申请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工作室(绵阳市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办公楼12楼D区),电话:0816-2498052、2498058。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体检复检申请的考生于11月27日7:00在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解放街17号)院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体检复检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考生面试通知书》,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准考证号)。

  2、复检前三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空腹参加复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要进食和饮水。

  3、参加复检的考生须准备足额体检和交通费用,复检只复查考生不合格的项目,费用按实际项目和标准缴纳。

  4、考生在复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主动配合医生进行身体复检。

  附件:体检结论

  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公安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四川市州公务员\选调生\法检系统报考信息汇总

·2009年下半年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题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国家公务员资格查询

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国家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