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2009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2009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师资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定委办[2006]43号)以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职位(学科)
拟招聘人数
生源(户籍)要求
招聘职位(学科)
拟招聘人数
生源(户籍)要求
语文
7
舟山市户籍或舟山生源
美术
3
浙江省户籍或舟山生源
数学
6
舟山市户籍或舟山生源
音乐
3
浙江省户籍或舟山生源
英语
2
舟山市户籍或舟山生源
计算机
3
浙江省户籍或舟山生源
体育
6(3男3女)
舟山市户籍或舟山生源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本科及以上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硕士研究生户籍不限;报考体育、语文、数学、英语职位(学科)的考生,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学校专业人数前40%的户籍要求可放宽到浙江省范围。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截止2009年1月31日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3日-2月10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应届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类证明及应聘简历等有关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学科)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学科)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体育招聘职位(学科)招聘计划男3名,女3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按男、女分开确定。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1、考试采取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文化考试采取笔试形式,主要考查教育学、普通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文化课基础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专业考试采取上课形式,主要考查课堂教学水平,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加试技能测试。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按课堂教学占40%,技能测试占60%合成专业考试成绩。

  4、文化考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专业考试时间、地点以及专业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专业考试结束后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学科)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专业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核合格人员,按职位(学科)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和定海教育网(www.dhed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5109。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020553;联系人:贝老师。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09年1月16日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国家公务员资格查询

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国家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