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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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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的重要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2008]2号)规定,现将2009年全州事业单位实行考核办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考核招聘”)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范围、条件及对象

  (一)范围:经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

  (二)条件: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4、身体健康;5、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对象

  1、报名参加应聘毕业生为大理州户口或生源,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紧缺急需专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户口或生源地限制。

  2、州级、大理市、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洱源县、鹤庆县、巍山县招聘对象为:原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参加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按“985”、“211”两个类别对毕业生学校标准提高要求。参加第二、三批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升本、电大、函授、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成人自考大学本科毕业生不纳入考核招聘对象。

  3、云龙县、永平县、漾濞县、南涧县、剑川县招聘对象为:原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参加第一、二批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升本、电大、函授、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成人自考大学本科毕业生不纳入考核招聘对象。

  二、招聘计划

  州级事业单位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1名,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大理州州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县市招聘岗位及相关事宜详见各县市招聘公告。考生可向各县市人事局咨询和在各县市报纸及大理人事人才网(www.dlrs.gov.cn)上查询。

  三、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州级事业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09年2月28日止。

  报名地点:应聘州级岗位毕业生到州级职位分设的报名点报名(见附表)。报县市岗位的,到县市人事局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毕业生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09年毕业的学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身份证(或学生证)和生源地(或户口)证明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报名方式:毕业生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各主管部门和报名点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资格审查:由同级招聘领导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在进行学历验证时,应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四、招聘方式:州级单位的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的招聘工作由各县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组织。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为1∶1的岗位,可采取笔试、面试(面谈)、试讲、实作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由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明确的拟聘用意见。

  凡报名人数比招聘岗位数多1人以上的岗位要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进行考核。(一)笔试:先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报名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再按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底1∶2确定面试考核人员。(二)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核组进行面试(或实作)测评。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6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复测:如面试(或实作)被测评为不合格的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在测评结束后10日内由本人写出申请要求复测。县市单位复测由县市人事局和县市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官组进行复测,州级单位复测由州人事局和州级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官组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四)聘用:在面试(或实作)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由州级各主管部门、各县市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云人[2005]7号)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主管部门、县市人事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事局备案,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人事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考核、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2009年3月底完成。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州级主管部门、各县市人事局分别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事局办理招聘手续,毕业生持人事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部门报到。

  2009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毕业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

  相关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人事人才网、慧达信息台登载查询。

  大理人事人才网址:www.dlrs.gov.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州人事局、州级主管部门和县市人事局联系。

  联系电话:2316321(州人事局)

  监督电话:2428012(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特此公告

  大理州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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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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