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事局、市规划管理局决定,市规划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报考单位及代码报考职位及代码招考
人数所学
专业岗位所需条件
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
(0911)规划研究一
(201)1名城市规划专业30岁以下,国家重点院校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及从事城市规划管理工作2年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2岁。
规划研究二
(202)1名建筑学
专业
规划研究三
(203)1名区域规划专业
规划研究四
(204)2名城市规划相关专业
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0912)法律
(205)2名法律专业28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从事城市规划管理工作2年以上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岁。
文秘
(206)2名不限专业
规划执法(207)8名城市规划及相关
专业
规划执法(208)6名计算机、信息工程、法律、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可视为具备2年工作经历;系长沙地区规划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注:28岁以下即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
30岁以下即197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
32岁以下即197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
35岁以下即197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只设置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程序为: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等。
2、报名时间:
2009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贺龙体育场南门长沙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86662112939498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署了意见的《就业协议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其中长沙地区规划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招聘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示的在编在岗证明。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信息卡,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6、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及报名信息单于4月9、10日到市考试指导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11楼,蝴蝶大厦对面,电话:4437936)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成绩占50%合成,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
3、笔试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小于4:1(不含4:1)时,则缩减招聘计划数;面向长沙地区规划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招聘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和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http://www.hnup.com)查询。
4、笔试时间暂定为2009年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市规划管理局与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
2、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成绩为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 从面试在70分以上的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湘人发[2005]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内容。
八、录取与聘用
1、市规划管理局从考察合格者中按1:1的比例综合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长沙市人事局审核,经长沙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市规划管理局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由市人事局办理合同鉴证。联系电话:
市人事局规划仲裁处:0731-8666045
市规划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731-8666211
或登陆网站:http://www.cshr.com.cnhttp://www.hn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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