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2009年公开招聘28名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09年巴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6.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可招收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与所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水平达二级(计算机专业除外),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音乐、体育教师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在外语、计算机等级方面可适当放宽。专科学历只限于巴南区户籍学生,本科学历不限制户籍。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毕业生(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各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及考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5日―29日。
2.报名地点:巴南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巴南区鱼洞街道)。
区教委咨询电话:66227003;牟老师、唐老师;
区人事局咨询电话:66239580、66222902,徐老师、王老师
3.报名手续: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9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相关资格证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4.填报岗位:根据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填报相应的教师岗位(一名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6.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和专业,由区人事局、区教委共同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7.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09年5月1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及成绩计算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⑴《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②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2分。
符合上述两类加分条件的,只计算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巴南区人事局、巴南区教委审查确认。
②“三支一扶”资格条件。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相关区县(自治县)人事局。
⑵《专业知识》为所考科目必须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折算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笔试时间: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
4.面试为业务能力考核(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的方式为讲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含加分)×30%+《学科专业知识》×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核、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考核。
(三)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福利待遇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证书交招聘单位审核后方可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因此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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