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指标和岗位
本次北仑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指标及学历要求等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一)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目前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4、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老师年龄可放宽至男45周岁,女40周岁,正高级老师年龄可放宽至男50周岁,女45周岁;
5、北仑区域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6、目前在北仑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7、报考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其他院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浙江省生源,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浙江省内;社会人员要求宁波市或舟山市户籍(其中区人民医院ICU岗位招聘户籍放宽到浙江省内),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本次招录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现场报名地点:北仑区卫生局429办公室(北仑新窜街道闽江路629号)。
(3)报名者从北仑卫生网(www.blws.gov.cn)下载《北仑区卫生系统卫技人员招考(录)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携带个人资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原籍户口本及其他资 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现单位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74―86783666,86783667。
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必须与毕业专业相符,社会人员报考除需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职称外,还需具有与岗位相符的执业(从业)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各招聘岗位指标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考指标。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6月18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北仑区卫生局429办公室领取。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笔试考一门,主要内容为各岗位相关卫生专业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60分以下者淘汰。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定于6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于指定时间到北仑区卫生局429办公室填报志愿。根据笔试成绩及第一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 例的,在第二志愿填报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增补面试名额;增补后不足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类职位的且志愿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增补;如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 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一门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指标以1:1的比列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以综合考核为主。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而空缺的指标不再递补。
5、公示、录用
(1)区卫生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事局同意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仑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届时办理聘用手续;社会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在正式聘用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被聘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区人事局负责监督,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574―86783666,86783667,监督电话:0574―86780345(区监察局),86780608(区人事局)。
七、本招聘简章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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