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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从大学生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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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面向“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公开考试录用一批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06年参加重庆市“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006年、2007年参加“三支一扶”且现仍在基层岗位服务的大学生;2006年(两年服务期)或2007年(一年服务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重庆)”的大学生。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5日至1991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8.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已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先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再报考; 2008年、2009年已选派到我市农村基层工作的,须先解除选派协议书或申请取消选派资格后再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录名额

  本次从“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5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招考方式

  招考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各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的同一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考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按区县(自治县)报,录用时明确具体录用的乡镇机关。

  1.提交报考申请。符合考录条件的人员可在2009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重庆市人才人事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区县(自治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招考区县(自治县)人事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填报信息错误未能通过资格初审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考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联系电话见附件)。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5月19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招考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报考人员属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5月19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下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原市人事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电话:023-86868812)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以上两类人员逾期未办理者,不得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享受公共科目笔试加分政策的“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奖人员,需在报名确认缴费后于5月20日―22日持优秀论文获奖证书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83)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加分人员名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9年6月7日在重庆市人才人事网公示,公示项目为:姓名、论文篇名、获奖时间。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09年6月1日9:00-6月5日登录重庆市人才人事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各职位招考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比例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录指标。

  考试大纲在重庆市人才人事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6月6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满分200分。

  考试时间及科目:

  0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0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获奖人员中,优秀论文获得者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加2分。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前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请于2009年7月初通过重庆市人才人事网查询。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2009年7月17日,按1:2的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详见附件),由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现仍在重庆市基层岗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须持招募协议书,服务期满的须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服务鉴定表》(重庆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电话:023-86868883)或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电话:023-63858057,023-63860269)证明。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依据1:2的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考职位面试比例,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考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考指标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主考官当场向第一位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以此类推。面试要求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示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按招考职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

  体检合格者,由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会同招考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体检时间、体检报到地点及有关事宜请于2009年7月初登陆重庆市人才人事网查询。

  七、公示

  公示由各区县(自治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公示时间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招录区县(自治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服务所在地、 总成绩等。公示应在招考区县(自治县)或通过网络、报刊进行,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审批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各区县(自治县)确定具体录用乡镇机关后,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录用为公务员,享受相应待遇。录用审批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考条件、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其缺额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考生到招录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从“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笔试考务、减免考务费及办理享受笔试加分手续咨询电话:023-86868812,023-86868820

  办理大学生“三支一扶”证明咨询电话:023-86868883

  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证明咨询电话:023-63858057,023-63860269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08、023-86868609

  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现场复审、面试组织、体检报到、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区县(自治县)人事局。

  本简章由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从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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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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