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0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原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岗位专业要求 |
招聘 人数 |
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
学历及 年龄要求 |
管理专业(经济、行政、旅游) |
2 |
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1人 |
2007年和2008年毕业的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 |
河南省森林航空消防站1人 | |||
林业专业(培育、育种) |
2 |
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1人 | |
河南省森林航空消防站1人 | |||
规划设计专业(城市、园林、住宅) |
1 |
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1人 | |
航空配件测试专业(工程力学、材料学) |
1 |
河南省森林航空消防站1人 |
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成立河南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乔大伟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厅人事教育外事处,负责具体实施。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6月6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河南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09年5月31日―6月6日
报名地点:河南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外事处(郑州市纬五路40号北楼309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领取准考证及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以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具体考试工作由林业厅人事教育外事处组织或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林业厅人事教育外事处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如果某专业岗位体检无合格者,不再依据成绩递补,相应减少该专业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林业厅人事教育外事处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依据成绩递补,相应减少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
3.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林业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签定临时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其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1.联系电话:0371-65961050
2.监督电话:0371-65900466
附件:河南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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