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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马边县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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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考试聘用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笔试和面试与加分相结合的原则。

  (四)、 坚持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开考比例(少数民族除外)。

  (五)、坚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聘的原则。

  (六)、坚持分汉族和少数民族两条线聘用原则(少数民族比例不低于40%)。

  二、考试聘用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服务期满的 “三支一扶”、“特设岗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受地域、户籍限制。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职教中心招考岗位除外)。

  5、报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或符合国家执业考试资格要求(卫医发[2006]125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考试聘用名额、岗位

  具体详见附件《2009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现场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部门、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包括 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至26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www.scpta.gov.cn)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简章”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3、资格初审。马边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6月22日至6月29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7月13日至7月17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折合计分,最后结果以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千分位。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分100分。最后成绩按60%折合分计入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千分位。

  面试成绩计算:总分为100分,最后成绩按40%折合分计入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千分位。

  (二)、政策性加分: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团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2、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具有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报名地点,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09年 7 月18 日:上午9:00-11:00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2009年7月27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二)、资格复审

  1、时间: 7 月 28日至30日。

  2、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27室,电话0833-4511357)。

  3、审查材料:参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鲜章)。领取并填写《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4、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7月31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人员于2009年8月4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马边彝族自治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时间为下午5:30点),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1、面试时间:2009年8月5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名额: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按比例进入面试时的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少数民族只有1名报名参考的,直接进入面试。少数民族名额空缺的,不递补。

  3、面试成绩公布: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于2009年8月6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五)、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2009年8月7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2009年8月11日上午8:00,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政审

  (一)、由纪委(监察)、人事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对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二)、公布政审合格人员名单:2009年8月18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九、公示拟聘人员

  公布拟聘的人员名单:2009年8月21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示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或电话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额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在基层工作的,二年内不得申请县内调动、六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到县外。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本实施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33-4511159(马边彝族自治自治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0833-4511357(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二OO九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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