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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清市事业单位2009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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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和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临清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临清市常住户口,并在市人事或教育部门报到的2002至2008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除外)。

  师范类毕业生限报教师职位,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已具备教师资格的也可报考教师职位;医学类院校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考卫生系统职位;在市人事、教育部门报到的2008年度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进行安置,也可报考相应招聘职位。

  2008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可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相应职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具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2008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持毕业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信,于2009年6月27日至30日到临清剧院大厅报名,于7月9日本人持身份证到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同时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特别是对毕业证书进行网上或电话查询认证。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临清市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书》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考。

  (三)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招聘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教育、综合三大类,各类均考一场,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科目: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类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2009年7月18日在临清人才市场张榜公布,同时在临清人才网站上发布。根据笔试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在临清人才市场、临清人才网择期公布。

  (三)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人才网、临清人才市场择期公布。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三)确定人选。对初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由入选大学生自由选择。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临清人才市场张榜公示,同时在临清人才网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有关事宜。

  对招聘录用的乡镇中小学教师,签订工作协议,五年内本人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进村任职的聘用人员,分别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聘期2年。上岗前,由乡镇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聘任工作经历记入工龄,在村聘任工作期间,享受毕业生见习期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乡镇办事处党委依照制定的岗位考核细则对聘用人员进行跟踪考核。每半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聘任期满后,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考核评定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可选聘到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也可到村任职。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2322400

  市人事局:2310835、2321365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12388

  附:2009年临清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xls

  临清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2009年山东省直公务员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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