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地直事业单位09年招聘新增人员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省人事厅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2009年,地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现将招聘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地直事业单位共拟招聘工作人员166名。其中:教育系统81名(研究生40名),卫生系统32名,其他事业单位53名(含工人4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09年铜仁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区生源或本区户籍(2008年12月31日前在铜仁登记入户)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区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毕业生,“211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在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个别职位需要紧缺专业的,经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可面向区外应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招考。
3、在我区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及“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
4、职位需要招聘工勤人员的,面向社会招考,限铜仁城区户籍(2008年12月31日前在铜仁登记入户)的人员报考。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报考年龄要求:毕业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卫生系统具有执业资格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需要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已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的,笔试结束后,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议确定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个别职位确因工作需要,报考人员又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也可开考,但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铜仁地区地直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请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17日8:30至6月21日18:00前登录铜仁地区人事局网站(网址:www.dqrsj.gov.cn)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按照网上提示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照片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30kb之间)。电子照片上传后,由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对照片进行审核,电子照片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报名交费环节。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
3、报名交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6月17日8:30至6月22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60元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请提前开通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只有报名交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可打印出报名表)。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地区招考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报到证(仅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11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原户籍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或经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招聘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且仍在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持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的职位,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要附报考人员的工作简历。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后,如进入该职位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分照顾政策。本次招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报考卫生系统和地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职位的加分,分别加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中),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2、至2009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3、至2009年12月31日,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服务期再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8分。
4、报考卫生系统取得职位所需专业相应执业资格的考生加5分;
5、报考铜仁地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员职位取得省级试验检测员以上资格证书的考生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0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15:00前到铜仁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地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17日。准考证发放地点:铜仁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由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等。报考同一教师职位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超过3:1(含3:1)比例的,不参加《教师职业基础知识》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卫生系统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人事出版社编印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工勤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技术工人素质测试》,考试范围为《技术工人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
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下列职位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报地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经统一体检合格即可按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
2、招聘职位面向“211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招考的。
3、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并标注为紧缺专业职位的。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中国铜仁综合门户网》和《铜仁地区人事局网》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经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
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除招聘工勤人员驾驶员职位外,其余的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测试方案,经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不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教师职位的面试(专业测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试教方案见附件一)。卫生系统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报考地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职位的面试(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报考人员均需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由地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教师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卫生系统考生综合成绩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50%,《基本技能知识》占50%计算;其他事业单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规定不参加笔试的考生的综合成绩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10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考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在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考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生活作风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或学习纪律;
7、面向毕业生招聘的人员在考核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8、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9、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10、其它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七、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中国铜仁综合门户网》和《铜仁地区人事局网》进行公示(网址同上)。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地区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及社会非在职人员在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在职职工由地区人事局录用调配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其他
(一)2009年面向社会招聘的有关职位,按照本办法拟定其具体实施办法。
(二)本《实施办法》由铜仁地直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24402(铜仁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223368(铜仁地区人事局录用调配科)
5223410(中共铜仁地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225867(铜仁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点击下载:1、2009年铜仁地区地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面试(专业测试)方案.doc
点击下载:2、关于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说明.doc
点击下载:3、2009年铜仁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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