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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公招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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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结合九龙坡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具有一定实践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指标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卫生系统事业单位10名,中小学校医5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重庆市内外专业技术人员(户口不限)。

  四、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31日至199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2.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条件详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知识。

  4.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和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方式

  报名人员自愿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进行竞争,分别聘用。招聘岗位指标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指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九龙坡区卫生局会议室(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政府大院二号楼六楼)。

  联系人:文雪梅、李欣芹 联系电话:023-6878994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

  报考者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复习资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报名者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09年7月27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电话告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包括基础理论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

  1、笔试。

  (1)基础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综合基础知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九龙坡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知九龙坡区人事局。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2)专业技能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后,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区教委在九龙坡区政府公示栏张榜,对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面试后,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区教委在九龙坡区政府公示栏张榜,对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指标数和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卫生局属事业单位(校医除外)某岗位第一名并列,则确定基础理论考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其次是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人事局和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报考卫生局属事业单位(校医除外)某岗位依次递补人员并列,则确定基础理论考试成绩高的为考察对象,其次是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局和其主管部门在九龙坡区政府公示栏张榜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七、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2009年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局

  二??九年七月十日

?2009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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