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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09年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人员方案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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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09年全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组织方式

  区人事局及区相关主管部门委托市人事局、教育局组织招聘工作的报名及资格审查与笔试工作,自行组织面试、体检及考核。

  三、招聘计划

  2009年全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计划共16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招聘职位的年龄要求见职位表。

  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0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及笔试

  根据报考职位不同分别参见市人事局及市教育局招聘方案。具体笔试科目及时间为:

  委托市人事局组织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8月27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委托市教育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两科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时间为8月28日下午13:30―15:00《公共知识》;16:00―17:30《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方案所规定的比例,区人事局或相关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或合成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

  2、属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其中,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与用人单位的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委托市教育局组织笔试的职位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委托市人事局组织笔试的职位面试工作由区人事局牵头组织。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由区人事局及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根据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芜政办[2007]7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进编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12月底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时间见各招聘方案):

  7月下旬公布招聘方案,8月上旬完成报名(确认),8月下旬完成笔试,9月中旬面试(试讲),10月底体检、考核并公示,11月份开始办理审批聘用,12月底前完成审批招聘工作。

  七、监督检查

  1、信息公开:《招聘方案》和《招聘公告》必须第一时间全部在芜湖人事人才网、各主管部门或市辖区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监督。

  2、监督检查:接受区监察局及市人事局全程督查。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有关招聘的政策和信息、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请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或芜湖人事人才网(www.whrs.gov.cn)、鸠江人事网(http://www.jjq.gov.cn/jjq_renshiju/index.asp)查询、鸠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whjjedu.com/)。

  咨询电话:0553-3832154(芜湖市人事局)、3860324(芜湖市教育局)、5864859(鸠江区人事局)、5864567(鸠江区教育局)。

  技术支持电话:0553-3822191(芜湖市人事考试院)

  附件:2009年鸠江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安徽省省直部门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马鞍山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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