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事局09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黄冈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事局印发的《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黄人[2008]1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 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再次组织市直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08、2009年毕业)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⑵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⑷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见《2009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具体请查询黄冈市人事信息网(www.hgrs.gov.cn),黄冈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hgrsks.gov.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23日至2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黄州区东门路33号发展大厦2楼)。
4、报名费用:按 照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 证(复印件),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5、报名要求:报名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及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报名(报名登记表可现场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由招考组织机构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请于9月11日到黄冈市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可直接进入面试,但同一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笔试人员。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计算。具体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相关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处理和写作;专业基础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9月12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3:00―5:00考《专业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黄冈人事信息网进行公告。
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具备市级以上考官资格的人员和行业老师担任。
3、总成绩计算
⑴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有不参加笔试的研究生报考的职位,不计笔试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⑵“三支一扶”等有关加分政策按照已有的《公告》执行。
六、体检和考核
体 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市纪委派人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如没有人员补充,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黄冈人事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1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聘)用问题的,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招聘要求逐一递补。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713―8351779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5561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87890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2009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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