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麻城市教育局2009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 及《市编委会议纪要》([2009]2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度补充教师编制计划的批复》(麻机编[2009]30号)精神,市人事 局、市教育局将组织我市部分农村高中和特教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参加省“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基层实际,充实教学一线”的方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分层次、分学科,采取“定向计划、定向报名、统一考试、定向分配”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具有适应教师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不含成教类)本科以上学历;应聘特教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不含成教类)专科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相应学段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四、招聘学校、岗位数量
见链接:
http://www.mc.e21.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7348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8月31日上午8:00至9月9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麻城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麻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教育局办公楼十二楼);
3、报名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及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由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察局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和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请于9月15日到麻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包括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相应学段《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命题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岗位条件规定学历师范类课题标准。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原则上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麻城人事信息网、麻城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
面试方式。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教育局派相关人员进行监督。讲课内容根据所报专业学科的课程内容指定一个课题,指定的课题在面试之前提前3天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精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填写《麻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政策优惠申请表》,经市 “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所报学校和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 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监察局派人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学校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主要通过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
七、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按所报学校和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录人员集中在麻城人事信息网和麻城教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 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聘)用问题的,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招聘要求逐一递补。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 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713―2951505 0713―2995100
报名咨询电话:0713―2995363 0713―2995100
监督举报电话:0713―2951616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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