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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赤水市2009年招聘国土、水利等单位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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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遵市人发[2008]8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赤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遵市人计复[2009]19号、3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经遵义市人事局批准,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24人。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详见《赤水市2009年公开招聘国土、水利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1、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报考赤水市博物馆、赤水市烈士陵园的考生须通过普通话三级乙等及以上测试,且男性考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3、报考赤水市广播电视台男播音员的考生要求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播音员的考生要求身高在1.60米以上,且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测试。

  (四)报考条件

  1、年龄: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199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可报考(报考赤水市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考生要求为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1991年8月31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要求服务期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5、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地点

  2009年9月13日至14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到赤水市劳动力市场(黔北商场内)报名,咨询电话:0852―2862540,报名处联系电话:0852―2885518。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时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请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赤水市博物馆、赤水市烈士陵园、赤水市广播电视台的考生还须提供普通话三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150元。

  2、“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需由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团赤水市委出具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在岗、年度考核、服务起止时间等情况的证明。

  3、非赤水市的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中,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登记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差错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处填写加分申请表申请加分,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是否加分。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领证时间报名时通知。

  3、考生报名时要求按招聘岗位或招聘岗位类别报考。

  除国土事业单位(赤水市丙安乡国土资源所、赤水市旺隆镇国土资源所、赤水市石堡乡国土资源所、赤水市白云乡国土资源所)和水利事业单位(赤水市地方电力管理站、赤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赤水市水利工程计划建设站、赤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按招聘岗位类别报考以外,其余一律按招聘岗位报考。

  4、同一(同类)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考生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三、加分

  1、赤水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至2009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一年的在笔试成绩折算前加2分,至2009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折算前加5分,但在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前加5分。

  考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在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7个工作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在赤水市第一小学。

  2、笔试内容:A类岗位为综合知识(占50%)和专业知识(占50%);B类岗位为综合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

  ①综合知识考试范围:2009年1―6月时事政治、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含法律基础知识、写作等内容);

  ②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同类)岗位实际招聘数与面试(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因考生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也可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二)面试(专业测试)和成绩计算

  1、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具体地点、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

  以1:1比例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专业测试)平均分以上方能作为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以1:2比例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其中一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以上,考试成绩优胜的作为体检对象参加体检。

  2、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含加分)按60%折算后与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40%折算后之和。如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含加分)又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不含加分)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加分和专业测试成绩在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赤水市人民政府网公布7个工作日。

  五、体检

  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在已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对应第二名递补体检,如对应第二名体检仍不合格,不再向下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经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复查一次。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事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时,必须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经查验后才能参加。)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形成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有重大问题的考生,各招聘单位应及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聘用。

  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本《简章》第一条第(五)款所列人员;

  2、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3、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政审)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在已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中取报考该岗位总成绩第二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第二名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向下递补体检人员。

  七、选岗

  体检合格后,报考国土事业单位和水利事业单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限时选岗。总成绩相等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考生先选;笔试成绩(含加分)又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不含加分)的考生先选。

  八、聘用

  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人员,其基本情况在赤水市人劳社保局政务公开栏、赤水市人民政府网、遵义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环节的,取消该考生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合格者,报经遵义市人事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严格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该回避而未回避的;

  4、有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2864903(市监察局)

  十、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国土、水利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由遵义市招考小组裁决。本简章由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赤水市2009年公开招聘国土、水利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咨询电话:0852-2862540

  详细情况请登录赤水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i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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