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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保监局2010年工作人员专业考试与面试公告

更新时间:2010-02-23 08:47:3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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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内蒙古保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选确定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本次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二、 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3月1日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4:30开始;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0年3月2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安排:2010年3月3-4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三、考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0年2月26日下午17:00前,将《考试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lei_yao@circ.gov.cn进行确认,电子邮件名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含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处于开机状态)、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四、资格复审

  (一)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

  3、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考试报名推荐表》(需有学校盖章);

  6、应届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须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

  8、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二)社会在职考生应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工作证(如没有工作证需要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3、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4、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5、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报经我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7、《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须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

  8、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三)有关要求

  在资格复审时,上述复审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同时提供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背面写上名字)。

  五、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保监局五楼505人教处。

  专业科目考试地点:内蒙古保监局五楼513(一号会议室)。

  面试地点:内蒙古保监局三楼312(三号会议室)。

  面试侯考区:内蒙古保监局三楼311(四号会议室)。

  内蒙古保监局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桥路17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5路、21路到金桥开发区金桥佳园站下车,往北50米路西见黑色五层楼即到;乘78路到金桥开发区呼市日报社站下车,往北50米路西见黑色五层楼即到;乘出租车到金桥开发区金桥路与世纪六路交汇路口,西南角见黑色五层楼即到。

  六、注意事项

  1、请及时进行考试确认,届时未确认,按弃权处理。确认后放弃考试资格的,须在考试前2天通知内蒙古保监局人教处,随意放弃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件逗留、喧哗,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3、面试前二十分钟进入候考区,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未按时进入候考区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开始前,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4、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自带文具。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进入候考室后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暂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

  5、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已经录取的,解除相关协议,并由考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未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7、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选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8、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等各项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9、近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七、面试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505373

  0471-4505374

  联系人:姚蕾 马保力

  电子信箱:lei_yao@circ.gov.cn

  传 真:0471-4505370

二0一O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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