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文件),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三、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5个单位14个职位,招聘20人(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招考单位分别是: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环境监测一级站。主要任务:对我市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和污染源排放进行监测;对区县环境监测站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承担我市和国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重大污染事故调查、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和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开展监测新技术开发,受社会委托提供监测技术服务。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资格和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具有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底质、固体废弃物、煤,植物、水产品,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噪声、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室内空气监测等八大类的监测能力。监测数据在世界44个已签署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备忘录的国家中得到认可。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天津市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受市环保局委托对危险废物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开展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污染调查;承担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和技术开发研究及咨询服务;承担进口废物的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防治辐射污染提供环境监管保障。受市环保局委托,开展“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环境监测、放射性废物管理、事故应急响应、辐射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管理人员培训及相关社会服务。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天津市环境保护决策管理、科技监测、技术开发管理提供信息依托、信息服务、信息研究;承接环保信息研究课题,开展环保信息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编辑出版环保信息期刊,快速报道国内外环科领域新技术、新成果、新动态;信息网络,不断建设现代化环保信息网络,开展现代化信息网。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天津市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地质公园)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办公地点:天津市蓟县迎宾路2号
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天津市环境保护局(www.tjhb.gov.cn)。
四、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
报名地点: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南开区复康路17号)。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市环保局各招考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现场给予答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自备钢笔或圆珠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考务费,于2010年3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南开区复康路17号)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笔试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时间
以笔试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按笔试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市环保局各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拟录用的职位要求,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生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网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监督电话:23051543。
七、办理手续
市环保局根据考生体检、考核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305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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