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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汝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更新时间:2010-04-19 08:56: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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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汝城县2010年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因工作需要,湖南省汝城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

  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单位、职位、条件

  注: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33名职位分别是:①临床医学13名(文明、马桥、濠头、田庄、三江口、南洞、延寿、热水、永丰、井坡、岭秀各1名、三星2名),②医学影像2名(大坪、暖水各一名),③医学检验2名(田庄、益将各一名),④护理专业9名(文明、大坪、濠头、三星、南洞、集龙、永丰、井坡、岭秀各一名),⑤妇幼专业2名(马桥、盈洞各一名),⑥公卫专业4名(三星、益将、集龙、小垣各一名),⑦口腔专业1名(文明卫生院)。

  二、报考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所需具备的身份、专业、身体、年龄等条件。其中年龄界定标准为报名截止日期,(如28周岁以下为1981年4月28日至199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3、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5年后方可调动工作单位。

  三、方法与原则

  1.招聘(选调)方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过笔试、面试、试教(教育部门高中、职中教师和幼儿教师参加试教)、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确定聘用(选调)录取对象。

  2.开考比例:职位录用计划与本职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卫生部门妇幼专业、医技专业和乡镇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报名截止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28日

  2、报名地点:

  ⑴、卫生部门(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到县卫生局政工室报名;

  ⑵、教育部门(县一中、县二中、职业中专、机关幼儿园)到县教育局政工室报名;

  ⑶、其它职位到县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报名。

  3、报名者提供资料:报名时需带本人学历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报名)、相关职位任职资格证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半身相片(乡镇财政所其中3名财会人员职位,凭改制前主管单位的证明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填写《汝城县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必须填报到具体乡镇),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报考证明。报名时每人交纳报名费200元(改制企事业干部职工报名费每人100元)。考生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网络报名:外地考生登陆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rc.gov.cn/),从“通知公告”栏中查找到“汝城县2010年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简章”,然后从附件中下载《汝城县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并附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形成电子文件夹,发送到汝城县人事局电子信箱(rcrsj8223210@126.com),进行报名。报名考试费通过当地银行网点电子等方法汇款至汝城县人事局帐户,在汇款单结算书附言栏内必须注明考生姓名及用途(收款单位:汝城县人事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汝城县支行东正街分理处,帐号:2980369980110135281)。缴费不成功者,报名资格不认可。

  5、准考证领取。考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处领取,领取时间为2010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7日(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

  6、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只能报考选调职位(指国土资源中心所、财政局、农机局、统计局、劳动局文秘人员和供销联社财务人员六个职位)。

  五、考试

  考试总分以100分计算,分笔试、面试、试教(教师)。

  1、笔试:

  ⑴笔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为招聘(选调)职位相应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报考妇幼(含乡镇计生服务站)、中医、公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口腔专业的参加临床医学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职位 笔试内容 分值 说明

  教育部门教师 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100分

  卫生部门医务人员 医学基础及专业知识 100分

  乡镇计生工作人员 医学基础及专业知识 100分

  规划局规划技术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乡镇动物防疫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农机技术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农村公路管理站

  公路勘测设计与管理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房产局测绘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九龙江森林公园旅游管理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九龙江森林公园导游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九龙江森林公园规划设计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财政局建筑类专业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乡镇财会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民政局网络技术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 100分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各占50%。《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统计局网络技术人员

  国土局网络技术人员

  国土局矿管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国土局测绘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国土局国土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国土局法律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国土局文秘人员 综合知识及写作 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占30%,写作70%。

  财政局文秘人员 综合知识及写作 100分

  农机局文秘人员 综合知识及写作 100分

  统计局文秘人员 综合知识及写作 100分

  劳动局文秘人员 综合知识及写作 100分

  供销联社财务人员 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

  ⑵、笔试时间:教育、卫生部门及乡镇计生服务站职位2010年5月8日;其它职位2010年5月9日。地点另定。

  ⑶、笔试加分:

  A、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B、报考职业中专具有一周年以上的县级职业中专工作经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

  C、报考乡镇计生服务站具有2周年以上基层计生工作经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

  D、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考试前领取填写《汝城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在考试成绩公布前未履行确认手续的不予认可。

  E、“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要提供相关组织部门签署的认定意见(合同书);报考职业中学和乡镇计生服务站享受加分的,必须出具原工作单位的证明。

  F、所有笔试加分均指折算后加分。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进入面试对象(九龙江森林公园导游人员报考人数的1/2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面试形式为导游服务能力测试及现场情景模拟讲解,时间另定)。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至5月16日,地点另定。

  3、试教:

  教育部门的高中教师、职中教师、幼儿教师面试人员参加试教。

  4、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⑴、教育部门职位(一中、二中、职中、机关幼儿园):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笔试加分+面试成绩×10%+试教×45%

  ⑵、九龙江森林公园导游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60%

  ⑶、其它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30%

  六、资格审查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职位笔试、面试(试教)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做为资格审查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必须提交本人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选调)计划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2010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录用。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公示期七日。

  十、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任)制,享受同类同岗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企事业单位改制人员,须按县委政府有关规定退还相关安置费用方可办理录用手续)。选调人员职务(职称)不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相关政策办理。

  汝城县2010年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汝城县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

·2010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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