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阴市教师招聘公告(二)
2012年江阴市教师招聘公告(二)
根据《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市职教类学校实际,现将江阴市2012年公开招录教师(职教类教师岗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2月26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1、报考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不限户籍或生源地;报考其他岗位的,户籍或生源地须符合《招录岗位相关要求及代码对照表》(职教类)(附件1)中各岗位的要求;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包括夫妻两地分居、在澄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澄驻军军人的配偶等),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章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对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见附件1);
4、报考本科学历岗位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必须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和学位。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报考时学历为研究生以上的(高考时直接录取本硕连读的除外),第一个大学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考条件;
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已被公办学校正式录用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招录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具体信息与本公告一并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0-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承诺书有关要求。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5、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贴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按岗位要求可暂不提供者,必须承诺在录用后省、市规定的一个报考教师资格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第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或曾用名同时报名);
(5)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提供户口簿或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3,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7)报考研究生学历岗位者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①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目录、摘要;②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有毕业学校盖章);③个人参与研究项目简介;
(8)报考岗位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除报名表以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对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6、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根据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减免报名费。
7、研究生学历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若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人数,则按规定对招录岗位计划数进行核减。
经资格初审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2年3月22―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均为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由两个环节按比例构成,考生最终得分由两个环节得分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出(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环节考试形式及所占比例详见附件1。专业测试大纲见附件4(仅供参考)。
2、专业测试第一环节时间安排及要求见准考证。考试两个环节均设定合格分数线,对第一环节考试合格者按本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录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考试名单。第一环节合格分数线与进入第二环节考试的名单将同时公布,第二环节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任一环节达不到合格线者均不予录用。
3、对两个环节得分均合格者,根据招录岗位1:1的比例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如同分,则取第二环节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如第二环节成绩仍同分,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4、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录时有效。
四、体检、政审、资格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市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政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者。
对体检合格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将在政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该类毕业生应在2012年7月15日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交至江阴市教育局审核,若相关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则不合格。
如因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符合招录条件的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五、网上公示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六、录用规定
1、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时间为自办理录用后一年(报考时按岗位要求可暂不出具教师资格证者,试用期可延至省、市规定的一个报考教师资格周期结束之时)。试用期内占编不进编,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进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办法按江阴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
3、录用人员应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对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本人档案未到达等原因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负。
4、报考时按岗位要求可暂不出具教师资格证的,如在录用后省市规定的一个报考教师资格周期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则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并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公开招录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章办事。
公开招录教师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招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本招录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008216或86008218(江阴市教育局)
0510-86860423(江阴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0220(江阴市监察局)
0510-86008231(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
八、特别提示
本次招录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上述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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