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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2-03-20 10:22:3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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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三峡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lesson$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我校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5名(详见附件1、2)。

  非事业编制招聘请查询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海外人士按照其他相关文件引进;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且五官端正;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情见招聘计划表);

  5.招聘博士教授(含副教授)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1)教授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67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博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1972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应聘者若属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近3至5年有不间断的科研成果产生。核心期刊论文不得少于3篇,其中重要核心期刊论文或属于CSSCI,EI,SCI检录的文章不少于2篇(老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同时提供能代表自己最高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1~2件。

  (3)至少能承担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2门。

  6.招聘硕士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1)毕业于211或985重点大学或学科在全国排名靠前的高校;

  (2)属于学术型全日制2012年应届普通硕士毕业生(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3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7月1日之后出生),管理类不超过28周岁(1984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外语水平过六级(英语专业达专业八级),艺术、体育类学科适当放宽;计算机过国家二级,专业成绩为优良。

  (5)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作品)2篇(件),其中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作品)1篇(件)。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类学科不得少于2篇(件)一般期刊学术论文。以上均要求第一作者(老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7.条件特别优秀的人员,学历上可以适当放宽。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9.各岗位其它要求见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陆重庆三峡学院网站(www.sanxiau.net)首页招聘信息进入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报名。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学院201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附本人简历一起发至人事处电子邮箱sxxyzjk@163.com(邮件标题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人才层次(博士或硕士)、专业、毕业学校、姓名、应聘部门,另简历里必须有应聘者照片)。

  联系电话 :023-58102345 ,023-58102397

  2.非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 3月 30日 18∶00,过期不再接受报名。高层次人才(博士学历、副高以上职称随时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人事处进行报名确认、资格复审,领榷准考证》。凡未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不具备考试资格。

  学校将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校人事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的相关事宜。

  参加复审须带下列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持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六级(专业八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学术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科研论文被收录的须带收录证明原件。

  四、考试与考核

  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重庆三峡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按分数多少推荐。

  1.教授、博士考核

  采用作专题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讲题自拟,时间60~90分钟。

  2.专业教师考核

  采用试讲或者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讲课前2小时到人事处专技科现场抽题准备,讲课时间为20~30分钟。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名单:

  依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至低(考核合格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岗位数时,体检人数为复试合格人数),确定并公布体检名单。

  2.体检医院和体检标准:

  体检人员在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名单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三峡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应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之内。1个月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八、缺额补招

  因应聘(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少于招聘岗位数和初试、复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未能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可在统一考试考核后,进行一次公开补招,招聘方式和程序同前规定。补招工作应在五月底前结束。

  九、其他事宜

  本年度招聘工作于学年末结束,聘用人员应在2012年7月15日前完成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有关手续。未签订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期限报到上班者,合同作废。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三峡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三峡学院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博士研究生、教授)

  2、重庆三峡学院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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