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31日起报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公务员(工作人员)83名(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市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遴选对象范围可放宽至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根据遴选机构性质,两年以上市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0月31日);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2年8月20日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本次遴选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于9月3日17:00前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1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9月4日17: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3、资格审查。各遴选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8月31日9:00至9月5日16:00。
4、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9月5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6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部门。遴选部门应在9月6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于9月8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9月19日至9月2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遴选部门于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合肥市。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2年10月15日9: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部门须对面试(加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加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和加试
面试和加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遴选部门自行组织。报考者可于2012年10月20日8:00以后登录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共7人,由遴选部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外聘老师组成,其中遴选部门代表不得超过3人。
根据笔试成绩,依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遴选计划1至3人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4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加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
须经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依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遴选计划1至3人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4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4:1。
加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后,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职位遴选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遴选计划1至2人的职位,差额1人;3至6人的,差额2人;7至11人的,差额3人;12人及以上的,差额5人。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遴选计划数差额1人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部门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按职位遴选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各遴选部门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551-2663215
0551-2609436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0551-3457903
0551-2862049
监督举报电话:
0551-266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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