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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河区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2-08-23 13:33:4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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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河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天河区的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且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广州市天河区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广州市天河区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8:30时至2012年9月6日下午17:3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缴费:报考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5元/人。缴费时间为2012年9月4日上午8:30时至2012年9月7日下午17:3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9月12日下午17:30时起至9月15日上午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2年9月1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天河区人事网(http://renshi.thnet.gov.cn)(以下简称“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实有人数。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此类人员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的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均纳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862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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