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面试话题预测: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2012年政法干警面试正在激烈进行中,谁能够过关斩将,笑到最后呢?本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今年的面试热点,做成考题,让大家在上考场前小试牛刀一把。
事件概述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逐步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相关评论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国务院会议对于公租房适用对象的这一界定,无疑让人倍感欣慰。这意味着,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已经上升为明确的国家政策。同时它也意味着,以实现“住有所居”为根本目标的我国保障房制度,正在逐步打破户籍藩篱,日益成为一项不分城乡地域界限的全民性保障制度。
众所周知,此前我国的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虽然也有一些地方做过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的尝试,但总体而言,事实上都是有着一定的户籍界限的。其保障范围一般主要局限于本地人员,并没有完全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
当然,在为“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感到欣慰的同时,也要注意到,从全面充分落实这项保障房政策,以及不断完善深化保障房的全民保障能力的角度看,这项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是事情的一个开始,接下来还有许多值得和需要进一步期待的地方。
――华西都市报
这应该是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一个重大调整,预示着未来将以公租房建设为主导方向。不过,这次公租房政策的调整扩大范围,针对的是“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就是必须要有稳定工作的外来人口,才能有申请公租房的资格。这就把尚未找到工作、打零工的外来人口排除在外,他们就只能去租赁市场上的房源了。从租赁人群来讲,这些未被纳入覆盖范围的外来人口,比起有稳定工作者的条件还要差些,更加需要社会保障的帮扶。
因此,考虑到公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有必要将其覆盖范围再扩大些,让所有外来人口都能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样的待遇。以往的保障房政策过于偏狭,只照顾到当地户籍人口,违背了社会公平原则,使公民因身份的不同,而无法享受到同等的住房福利。公租房向公平迈进了一步,但还不够大,需要在此基础上扩大,直到实现真正的公平
――生活新报
模拟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允许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对此,有人赞成,有人说还不够,引发热议。请谈谈自己的看法?
参考解析
本世纪开始,随着国家房产改革的深入,宏观调控的着重点转向大力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通过一系列有关政策措施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特别是为了满足处于“夹心层”状态,即新就业群体的住房需求,开始着力建设公租房,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从而进一步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大量在本地学校毕业的外地毕业生而言,这些最需要住房的群体,受制于户籍的规定却享受不到这一优惠的政策。本次国家正式取消户籍限制,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顺应民意的举措。不过,也有人表示“稳定就业”这一前提还是存有限制之意,没能够彻底放开,不能完全彰显公平。对此,我们还要全面综合的来看待。
实事上,公租房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比如,公租房的定价标准是否合理,对申请人资质的审核如何真实有效,出租后的监督管理问题等等,上述对“稳定就业“的疑问只是问题之一。那么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促而就的,需要上下齐心,集思广益,尽早做好这项惠民的工作。
第一,加快公租房量的建设。公租房在数量上是一个缺口,尚不能满足众多人的需求。政府应进一步下力气,通过建设和购买等多种方式增加公租房的数量。不仅如此,还可以通过慈善等途径,鼓励有能力之士,通过捐款短时间内大量增加公租房所需用款。另外,对于积极保质保量参加公租房建设的建筑商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
第二,逐步放开公租房申请人的条件。在这次国务院会议上,出现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一提法。那么的确这是在放开户籍后的另一种限制条件。但是,这一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无奈之举。试想中国大中城市集聚了众多的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对住房的需求量大得很。而城市公租房的建设还不能满足这一量的需求,如果不设限制,那么,会有大量申请人员轮候,同样住不到房子,解决不了眼前的需要。另外,如果等待时间拖长也可能激化矛盾。当然,归根结底这不应成为根本的理由,今后在加大供应量的基础上必须逐步放开相关的限定条件。
第三,定价要公平合理,符合群众的承受能力,要与商业租房拉开明显差距。如果设置了种种申请的限制条件,同时又没有一个合理的价位,那么惠民的公租房就成了伪公租房。所以,首先要严控建设过程中的成本,必须“斤斤计较”避免浪费。其次严格监督建设过程,防止腐败,造成浪费。再次是深入群众,充分调查研究。要根据当地适租人群的实际收入而不是简单的看某某部门的人均收入统计数字,从而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
第四,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资质,避免鹊巢鸠占。对申请人资质的审核是一个难题,对此需要多部门在信息上联网共享,另一方面多部门间要做好对口衔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对于虚报信息的人员,除收回住房外,还要上诚信黑名单,降低银行信誉度等处理。
综上,公租房是一项惠及民众,有利于稳定和发展的政策。它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互为补充,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需要。同时对于眼前的问题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及时公开信息,听取民意,下大力气把公租房建设好,管理好。为国家的稳定发展,为人民的幸福做出切实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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